第三十四章 神秘男女[第2页/共2页]
并且他很思疑,色鬼老头当初之以是没直接把江伊雪治病愈,而是隔上十年就复发一次,不是因为他没有医治的本领,而是看上了江家的财力,想弄个耐久饭票。
但很快,他就摇了点头。
叶枫嘿嘿一笑,也不说话,猫着腰就向挖出的长沟走去。
看着叶枫的背影,江伊雪内心俄然明白过来了。
嗯?!
紧接着,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竹筒盖上,密封好后,丢进了背包里。
叶枫见战略得逞,心中暗爽,但还是板着脸,大踏步向深山里走去。
这还不如杀了本身!
“嘿嘿……蜈蚣的毒腺都在它的脚上,既然要以毒攻毒,那就得把它活捉了,然后放到你的身上,让它渐渐的爬过满身。”
“别吭声!”
让那只可骇的蜈蚣在身上爬满九百九十九圈?!
虽说现在昔日的帝王都化作了飞灰,但在官方被称为‘药王’的野生金线兰还是是只要极少数人才气享遭到的一种保健药材。
不过叶枫倒是没重视到,一样发明了那一男一女的江伊雪,眼神却有些古怪。
不过阿谁男的倒真不像是个爷们儿,带着女人一块进山,他毫发无损,倒是让身边的女人被黑熊拍成如许……但是那妞儿倒是够生猛,竟然能把黑熊的一只耳朵都弄成粉碎!
啊?!
很明显,这一男一女应当是和黑熊撞到了一块,并且还拼了个两败俱伤。
只见在不远处的小山坡上,现在有一只黑熊在那吃草,并且细心看的话,还会发明,它是在专门在吃山坡上的一种呈棕褐色,但叶片上却密布着紫金色丝线纹络的植物。
山里的这片金线兰,还是色鬼老头畴昔进山采药,找处所蹲坑的时候碰到的。
看到此幕,叶枫不由皱眉,向四周细心一番扫视后,顿时发明,在他和江伊雪藏身处劈面的灌木丛里,现在也躲着一男一女,并且女的阿谁肩膀处另有一大滩血污;倒是阿谁男人,身上竟然连一点儿伤都没有,不过额头上却尽是淋漓的盗汗。
色鬼老头贪钱爱色,但他不一样,他有属于医者的死守,大夫救人,就要妙手回春,不能因为一点私利让病人多受折磨。
强忍着心底的颤栗,江伊雪悄悄扯了扯叶枫的衣袖,抬高了声音向他发问。
想到这里,叶枫心中不由一动。
而炖蛇肉,遵循色鬼老头的说法,被誉为‘鸟人参’的金线兰是必不成缺的,少了金线兰,蛇羹至极少一半的滋味和疗效。
不但如此,他也发明,背包里的小白这会儿也耳朵竖得直直的,紧盯着火线,脖颈炸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