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我反对[第3页/共3页]
叶梦璃悄悄的在祥云大旅店的一个包房内,扮装师正在细心的为叶梦璃画着妆,叶梦璃现在很美,就像是一个天降仙女,身穿洁白的婚纱,美丽的脸上没有涓滴的神采,就像是一块冰山一样。夏紫萱则是一身浅显的休闲装,在一边不竭的打着电话,“该死的帅哥如何俄然消逝了,真是急死我了。”
台下一片直呼,“情愿!”
时候一分一秒的畴昔,一个一个的动静不竭传来,一个一个的计划也不竭的被颠覆,飞鹰帮也底子就没有客气,直接将人手分离顺利领受了本来飞鹰帮都很难出去的城东城西城南城北,现在一下子的工夫,不费吹灰之力竟然进入了梦寐以求的城郊区。之前飞鹰帮的场子首要都集合在郊区,就仿佛是乡村包抄都会普通,本身的四周是四个小帮会,固然在飞鹰帮眼里,这些都是上不了台的小角色,但是一向被包抄飞鹰帮也是感遭到不舒畅。固然颠末几次小范围的战役,但是四个帮会仿佛很明白唇亡齿寒的感受,一旦飞鹰帮入侵,迷惑就会连合在一起,搏命抵当,飞鹰帮到厥后看到占不到甚么大便宜,也就放弃了,毕竟飞鹰帮的重心放在了郊区,对这里的场子也底子看不上眼。
而司仪也重新下台,拿起话筒说道,“各位敬爱的来宾们,上面有情我们今晚最标致的美女,郑浩天先生的未婚妻,叶梦璃蜜斯。”司仪话音刚落,底下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叶梦璃也在掌声当中,渐渐的走下台去,瞥见叶梦璃以后,台下更是一片惊呼,真是太标致的,仿佛是落入凡尘的仙子,只是脸上仿佛是万年难以熔化的冰霜,完整一副不食人间炊火的模样,美艳的不成方物。
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沙发上,抽着雪茄,一个一袭黑衣的男人正在陈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