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要同居[第3页/共3页]
“呸。”沈雨晴顿啐了一口:“要你假惺惺的体贴我。”
沈雨晴看着叶欢的后背,顿有点咬牙切齿,很想将对方给扫地出门,但这地痞保镳明显不会那么等闲的就滚蛋。
本来她比来就没甚么食欲,但被叶欢在楼上床上一通大宝剑,这会又上了一道鸡汤,倒是食欲大开,并且这鸡的骨头真的很酥。
“哦,对了,吴妈被我放了半个月的带薪假,我还很知心的为其筹办了马尔代夫百口游,这会估计已经上了飞机!”
不过对于要保持身材的沈雨晴来讲,吃点鸡胸肉,也算是减肥餐了。
“吃好了?如果你情愿多付一份厨子的代价,我也能够承包你的三餐包含夜宵!”叶欢道。
“哼,我早就晓得。”沈雨晴说着,倒是撇了一眼叶欢。
沈雨晴看着自作主张的叶欢,竟然托着行李箱就要上楼,顿一顿脚:“姓叶的,你给我站住,你别觉得你…,咯!”
沈雨晴闻言,顿瞪向叶欢:“吴妈如何能够会听你的!”
沈雨晴倒是双臂环绕胸前,靠在沙发里:“我的前提已经开出来了,你干的了,就留下,干不了,哪来的那里去,我没求着你留下!”
“你猜!”
“我给她放了半天假。”叶欢道。
沈雨晴倒是哼哼了一声,道:“月薪一万,包吃包住,爱干不干,不干就滚蛋!”
叶欢顿站起家走到玄关。
“老练!”沈雨晴瞥了一眼叶欢,走进餐厅的扫了一眼内里的厨房:“吴妈呢?”
“你,你的确无耻。”沈雨晴咬着贝齿的看着叶欢,没想到这个地痞保镳竟然花腔这么多。
但沈雨晴一筷子下去,这看着坚固的鸡肉顿一下疏松开来,底子就没有效甚么力量,夹了一筷子的鸡胸肉放入口中,却没有那种柴柴的滋味,反而很饱满多滋,并且很入味,有一种入口即化的感受。
沈雨晴看着走过来坐在一旁沙发上的叶欢,顿将叶欢递的条约书丢在茶几上,杏眼瞥向叶欢的道:“一千两百万,还是月薪,你感觉我是那种胸大无脑的女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