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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都市娱乐 >都市仙游录 > 第一章 闺蜜是用来当炮灰的

第一章 闺蜜是用来当炮灰的[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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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么嘛!你老妈给先容的是个甚么鬼,一点都不守时!”孟笛小声嘟囔着,隔着咖啡店的窗户,把正对着本身那面墙上的挂钟照进了手机中。

没错,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冰糖葫芦!看那人脸上勉强的神采,仿佛鄙人一刻,就要把那串色彩素净的糖葫芦顺手抛弃!

“亲亲芥末——!”刘爱美终究听出了老友的不满,她在电话中各种撒娇,声音拐着弯儿地传来,奉迎地筹议道:

“得嘞,有这张照片为证,我老妈也就没话讲了,谢啦!”电话还在接听中,刘爱美小对劲隧道。

亮闪闪的阳光洒落上面,显得那么暖和而柔嫩。

话说闺蜜有的时候,就是用来当炮灰,堵枪眼的。

“辣椒,我真活力了!”孟笛的声音降落了下来,带着堪比北风的凛冽冰寒。

“那人还没到吗?太好了!”分歧于她的气愤,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却透着轻松,听在孟笛的耳中,更加扑灭的她的肝火。

但是,如此一个高冷风格男人的手里,竟然拎着一串——冰糖葫芦!

当然,为了抨击阿谁高富帅让本身闺蜜冰天雪地中代替本身相亲的仇,刘爱美恶兴趣地让对方举着糖葫芦,做为相见的标记

如此酷寒的上午,不窝在本身暖和的家中,却跑到大街上喝西北风,这让她对阿谁始作俑者的怨念,蹭蹭地不竭爬升。

室内的暖和,让孟笛感到吹在身上的北风分外砭骨,她委曲地撇撇嘴,用力跺了跺有些麻痹的脚。

女人的友情,开端得老是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倒是一经缔盟就牢不成破。

阳光落在她食指上的一枚古拙的虎魄指环,反射沉诱人的金黄色流光。

刘爱美是孟笛高两届的学姐,俩人在校园中因为身处同一个社团而熟谙。偶合的是,在孟笛毕业后入职的公司里,俩人又成了同一个部分的同事。因而顺理成章地,她们成了闺蜜加死党。

现在天孟笛从暖和的家中给折腾出来的启事,还要归结于刘爱美的母上大人。

跟着春节的邻近,T市迎来了一年中最冷的季候。

“啊,他来了?”刘爱美的语气一顿,无穷遗憾地抱怨道:“真是的,再晚到一会儿多好!”

孟笛站在都会某街区的十字路口,隔下落地的玻璃窗,咔吧着大眼睛,盯着身边那间小咖啡店中米黄色的沙发。

又冷又硬的北风,摇摆着干枯的枝桠,吹得路上行人的脚步,更加仓促了。

“辣椒,都等了十多分钟,此人如何还不来,可冻死我了!”浓厚的幽怨通过无线讯号,发送到对方的身边。

“哼!您这小嘴一吧嗒,但是跑断了我的腿儿!”孟笛在电话中抱怨着,标致的杏眼扫视着来往的路人,最后落在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身上。

黑亮的小立领皮夹克,微微敞开衣领下,暴露深蓝色高领羊绒毛衣,凸显出他苗条有力的脖颈。玄色的长裤,玄色的中帮休闲靴,他法度轻巧地踩过酷寒的路面。

有人从咖啡店中出来,带出了内里暖和的气味和浓浓的咖啡香味,让孟笛的委曲指数又上升了几度。

敞亮的阳光,穿透酷寒的氛围,直直地洒落大地。但是,即便阳光再激烈,在这数九寒天,路上的行人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

白净莹润的手指苗条柔嫩,透露在酷寒的氛围中,很快就变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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