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上课的好奇[第3页/共3页]
他看到本身之前做的功课,记的条记,发明本身的笔迹烂得一塌胡涂,的确是惨不忍睹令他本身都没法直视。但还好宿世他上班时仿佛非常无聊,不但读了很多网文,也花了些时候来练字,经年堆集下来,临摹的欧体楷书竟也有几分像模像样。这时候他一笔一划的写了几行字,非常欣喜的发明本身宿世的技艺竟然也跟过来了。大抵这类细节,阿谁涂抹他脑中影象的家伙底子就不屑于涂改吧。
既然决定抄袭,干脆就连配角也变成本身吧,设想着真的有一天,全部天下都已经被丧尸淹没,设想着本身就是小说里的配角,在末日的废墟中孤傲的寻觅着活下去的意义,他的眼中就透露除了一种森冷的味道。
现在的题目是,他家里没有电脑,网吧的电脑真正能上彀的也未几,并且就算他写了小说也不晓得往哪儿投,就算投了也不晓得能不能收钱,更不晓得这时候的网文有没有版权庇护……但是,管他呢。
中门生李赫极力的禁止着身材里阿谁35岁的灵魂,遵守一个16岁的中门生该有的作息,用最快的时候穿衣洗漱,把球衣球鞋塞进书包里,吃了年青的后妈为他筹办好的早餐,没有看到老爸,仿佛还在睡,再不走就要早退了,也顾不得那么多,急仓促的就出门去了。出门去恰好赶上公交车,又看到了阿谁嘴里叼着烟的售票员大妈,俄然感觉这个大妈有点像《阿甘正传》内里阿谁开校车的,竟也不再那么惊骇,奉上了一个很有害的笑容,成果大妈很赏识他,还跟他说了很多话。
这统统的统统,都让贰内心那种不知是梦是幻的感受垂垂淡去,他也越来越接管重生这个究竟,当他下了公交车,踩着点一起跑进课堂的时候,这个芳华弥漫的身材又让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打动。
想做就做吧,经历过宿世那种老是犹踌躇豫,患得患失最后缠足不前一无是处的人生,李赫真的下定决计这辈子不管最后会如何样,也毫不能那么窝窝囊囊的过下去了。他拿出本身的条记本和钢笔来,开端凭着本身的影象清算他影象中的这本小说的线索。他先写了配角两个字,然后在前面写上了:李赫。
在宿世里,李赫看过的网文很多,不管甚么题材他都有所浏览,看得最多的是汗青和都会类的,最喜好的倒是季世题材的小说。宿世里,他常常在被糊口压得喘不气来的时候,他也常常会想,如果有一天天下末日真的来了,也就一了百了,再也不消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