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余香》[第2页/共2页]
郭瑷沉默了。
“呵呵,郭总,你应当晓得我们别针乐队的环境,现在的行情,只高不会低。实话说,这已经是友情价了。不是你的面子,乐队都不如何情愿到酒吧去唱的了。”
八点钟了,第二位驻唱歌手等在那儿,正筹办上场。
别针乐队本来只是一个地下乐队,曾经在归一酒吧驻唱过一段光阴。但在本年年初,乐队的一首爱是一剂药俄然走红,风行起来。
这钱她倒给得起,关头在商言商,不具有性价比的买卖划不来。实在别针乐队的火,也就相对而言,真正论起流量,能够还比不过乐坛上的三线歌手呢。或者请那些过气的明星来演出,差未几也是这个价。
如果换做是在闹哄哄蹦蹦跶的酒吧里唱余香,那必定一点水花都没。
“我唱完了,再次多谢大师的恭维。”
苏元喜表示思疑,不过刚才陈立行唱的,的确很好听。听完以后,有一种想再听一遍,乃至单曲循环的感受。
有了名誉,也就有了市场。
“昔日记起来,暂能安慰心肠;详确来回顾,才忽觉是荒唐。别惦记岸边垂的杨,你红色衣裳,只是发间的雨,想来仍留余香”
陈立行应了句,笑一笑,转到背景去了。
正说着,手机响,拿出来接,听了几句,眼睛亮起来:“花田音乐节?要请乐队去当特邀佳宾?有档期,必须有好!好!好!”
“感谢嘉奖。”
全部燕京,上层次的酒吧为数很多。比拟之下,不管范围还是名誉,以及地理位置,归一酒吧只勉强算是中档。
不管是歌星,还是乐队,首要都是靠作品说话。有了作品,才驰名誉。
“快将灰尘掸落,别将你眼眸弄脏,或许吧,谈笑中你早已淡忘。而我在颠沛中,已饱经一脸沧桑。思念,需求时候,渐渐保养”
苏元喜谨慎翼翼地说:“若若,他不是你乐队的主唱嘛,想再听,叫他唱就好了。”
又过了好一会,约好的客人终究来到,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脑门亮光,肚子微凸:“哎呀,路上堵车,来晚了,还请郭总恕罪。”
苏元喜眼勾勾看着她:“若若,你变了。”
“呵,那是你对我体味不敷,实在我甚么歌都听,只如果好听的。”
郭瑷脸上带着公式般的浅笑:“岳先生客气了,我也是刚到一会。”
但正因为这类淡,如同醇酒,耐久愈香,耐得住咀嚼,让人回味无穷。并且恰好与归一酒吧的氛围符合,来静吧消遣的客人,多数来寻求一份安好咀嚼。
这等因而停止一个小型的线下演唱会了,能够吸引很多新客来消耗。
浅显的驻唱好找,但有必然名誉的歌手,而或乐队,又要具有性价比的,可就得费一番周折了。
“好,刚哥,你请点菜。”
酒吧的市场买卖,合作狠恶,除了本身的硬件身分,还很讲究音乐人文加成,有水准的驻唱能增加转头客的数量。除此以外,还得不时停止活动,搞搞氛围,进步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