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恐怖之王】[第1页/共2页]
没了声音。
铁门嘎吱吱翻开了。
易飞扬乃至以为,斯蒂芬-金那部脱销电影作品《赤色玫瑰》,估计就是从这里取景的。
就在易飞扬左顾右盼的时候,别墅内,走出来一个高明白人,手里牵着一头庞大的德国狼犬。
从内里看,内里已经够大了,但是当你真正走出来的时候,才发觉,这里的确答得难以设想。
特别在郊区,的确是未曾开垦的印第安期间。
那白人男人刚要持续开口说话,牵着的狼犬却俄然吼怒一声,摆脱了绳索的束缚,一个跃起,狠狠地朝着易飞扬扑去!
“我是斯蒂芬-金”
缅因州位于美国的东北部,这里和中国的四~川~成~都一样,充满了鬼神传说,被誉为美国的“鬼城”。在这里,你能够瞥见一望无边的平原,阵势险要的丘陵,能够瞥见高架在平原上的风车,能够瞥见吼怒而过的货柜车。
易飞扬来到大铁门前,按了按门铃,内里传来一阵响动。
“是的,我是。”易飞扬忙转头答道。
易飞扬笑了笑,说:“是它的鼻子太软!”
还没抽两口。
广大的铁门禁闭,内里堡垒林立,哥特式的楼宇耸天而立。颀长的烟囱直插云霄。几排富强的松针树环绕在别墅四周。让人从内里只能窥豹一斑地瞥见这栋别墅的大抵布局。
现在,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悍的狼狗。
“嗷”地一声惨叫!
易飞扬慵懒地靠在铁门上,摸出一根烟扑灭。
遵循易飞扬的观点,如许的别墅,的确就是传说中的“鬼屋”。比如电影《鬼哭狼嚎》,以及电影《瓦德马尔阴宅》,从内里看就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感受,能够说电影内里的别墅外型的确和这栋大楼如出一辙。
在他看来,这类植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样,还保存有植物大多数的人性,而这类人性恰是他创作可骇小说所需求的。
“我是易飞扬。”
那狼犬那里想到敌手会如此彪悍,鼻头又是它最脆弱的处所,当即被一拳打昏畴昔。
这就是这部戏的大抵内容,在有些看来,或许它并不算典范,但是不管典范与否,在易飞扬看来,鬼屋系列的电影中恐怕能有超出它的也很少了。此片别的一个吸惹人的处所是它的音乐,的确是让民气脏停止跳动的天国之声。
面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人不是别人,恰是美国传奇作家,可骇大王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看看地上嗷嗷叫的爱犬,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易飞扬,说了一句,“你的拳头很硬!”
要晓得,缅因州不是纽约,不是洛杉矶,很少有华人会来到这里,何况这个华人看起来还很年青,很精力,起码让这里的一些女孩子忍不住立足多看了几眼。
这只大狼犬的残暴,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启事,但是没想到明天却差点闹出变乱。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结果然的难以设想。
“你找谁?”俄然一个声音从铁门语音器传来。
缅因州,就是这么一个模棱两可的地区,对于很多作家来讲,是寻觅创作灵感最好的元素。
紧接着,美国驰名的可骇之王和将来震慑好莱坞的或人,第一次握手。
白人傻眼了。
斯蒂芬-金是个奇特的人,用他本身的话来讲,写可骇小说写的久了,本身的精力也趋于猖獗阶段。有的时候,他很喜好察看死去的东西,比如丢在渣滓桶的死狗,死猫,死耗子,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他会立马设想出一个画面,一个妇女翻开冰箱,内里盛放的不是甚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