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1 野兽的直觉[第1页/共1页]
野兽能感遭到气,气弱的状况,能够人难以感遭到,但是野兽却能等闲感遭到。
我也讨厌很像狗的很狗的那类人。
而无灵魂的生命,就是纯真的行尸走肉,是行走的肉块,食品,可杀,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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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帽子会掩蔽气场,从气场层面假装成弱者。
如我所料,固然我捡返来一条命,但是支出的代价也很大,被兽群撕咬的痛苦。
按照我的了解,植物那野性的直觉超费事。
之前,殛毙之夜的事情临时结束了。
佛言,不杀生。
特别是狗,狗真的很狗。
为甚么?因为人有人道。
实在事理很简朴,众生有有情众生和无情众生的辨别,何为有情和无情?
但是,这类很狗的人很吃香,我的天呐,小人太多了。
失血过量。
人都难以发觉到的,野兽却能等闲发觉到。
我讨厌狗,它们欺上瞒下,媚上欺下,欺软怕硬。
无情众生,就像是活动的肉块。
有情就是有灵魂的,无情就是没灵魂的,这里是这个意义。
一小我很强的话,哪怕装得很弱,也不会被等闲招惹,所谓的气场。
飞禽走兽,简称禽兽。
辨别就在于有没有灵魂。
一小我,气弱的话就轻易被欺负,哪怕装得很强大,也会被欺负,因为气弱,外强中干。
好疼,真的好疼。
如何说呢,就是越坏的人和植物直觉越灵敏,越能本能的发觉谁好欺负,谁不好欺负。
我是这么以为的。
这如何说理去?没事理啊。
那么,植物也是生命啊。
人如果没有人道,和禽兽何异?
估计是兜帽遮住了眼睛吧,毕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气场层面通过眼睛揭示,目光锋利和目光涣散完整不一样。
在我看来,人之所觉得人,人之以是和禽兽有辨别,就在于人有人道,禽兽只要人性!
我也不晓得此中道理,只是成果如此,却不晓得道理。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独占其一。
但是人们都丢弃了天数。
根基上,有灵魂的生命,即便是植物也会庇护,不等闲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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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有灵魂的,而野兽……
血……
那是无认识的本能,直觉。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占其一。
就像癌细胞,活的肉块,却没有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