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该过的日子[第3页/共3页]
很快,这一段河道就被染成了红色,架设在大船上的重弩也开端发威,能力庞大的重弩能够等闲的将一艘划子直接成碎渣。能够将几名水贼串成糖葫芦一样穿死,如许近的间隔,重弩的能力被阐扬到了极致。诚如聂摄所说,在这十几艘大船上,杀人的利器几近一样不缺。
谁都没有想到,竟然是如许的一个局面。长亭县的丁壮男人们,构造起来拦河掳掠,杀人越货,用抢来的粮食财物赡养长亭县的老弱妇孺。更令人骇怪的是,在河道上被重弩懒腰轰成两段的大当家的,竟然就是长亭县的县令。二当家的是县丞,三当家,则是县衙的捕头。
没错,这县城里的丁壮男人们,都是水贼。
看着公堂上属于县令的那把落满灰尘的椅子,刘凌自言自语道:“你适应了别的一个身份,却健忘了本来的身份。为了活一县百姓而杀百姓,道理上,我也说不清你如许做对或者错。但能够必定的是,再有下次,你赶上我,还是会死的。”
长亭县人丁未几,只要万余百姓。俄然呈现的船队,将本来安静的小县城顿时惊出一圈波澜。百姓们都很惊骇,发自内心的惊骇。这个世道,兵就是匪,所过之处鸡犬不留,百姓们畏兵犹胜于畏虎。大部分的百姓都仓惶逃回了家里,关上院门,仿佛那木制的陈旧院门能将恶鬼挡住一样。
这就是没有甚么力量的百姓,在面对伤害的时候,就会好些鸵鸟一样将头埋进沙子里,就仿佛,闭上眼,天下就没有了万物一样的自欺欺人。县城里的男人未几,大部分都是妇女,白叟和孩子,这让人有些不测。不过想想,战役的时候太久了,丁壮男人们都被抓去当了兵,不晓得埋骨在哪一片疆场下。
但是,让人有些不测的偶合倒是,这个县城里的男人未几,并不是因为被抓了丁,而是被人搏斗了大部分,有一小部分活了下来,正躺在河岸上失魂落魄的大口呼气,用如许的体例正面本身还活着。
招惹了不该招惹的恶魔,这就是血淋淋的经验。
“不看了,你一皱眉头就要杀人,这带血的烟花,我还是不看了。”
汉军采购了补给以后就分开了,来去仓促。他们除了留下了背影,还留下一张布告。就贴在已经荒废了好久的县衙大堂门口,红色的纸张,就仿佛讣告,写着的内容对于长亭县百姓来讲,却带着点高兴。固然,这高兴背后埋没着的是落空亲人的哀痛。
刘凌转过身看着聂摄反问:“你猜,他们会悔怨去掳掠杀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