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吸血的玉佩[第2页/共3页]
阎良狼吞虎咽吃完,不但浑身怠倦一扫而光,并且感受身材充满能量,仿佛变得更强了。
怪不得凶的一批,本来是火鸡王!
那种又黑又冷,万籁俱寂的感受,让人从身材到内心都莫名发急。
这是那里?
并且这十个善值加的太及时了,善恶值已经变成了-494,不出不测的话,应当能够自在出入城门了。
其羽耐燃,可做能源燃料,其喙爪坚固,可做炼器佳品,其血肉鲜美,食之大补,其心属火,为罕见火属性宝贝……
“妖兽图鉴已更新!”
阎良仓猝拿起玉佩旁观,只见火红色线条已经注满,绝顶的圆孔也一片火红,如同镶嵌了一颗灿烂的红宝石。
鲁露走的仓猝,连句话都没留下,而他又没法联络对方……
而它的气力也对得起它的卖相!
鸡心呢?
阎知己里一格登,一股不好的预感呈现。
阎良先是鬼刃挥动,守中带攻稳住阵脚,随后用心卖了个马脚,把后背让了出来。
接下来的几个回合,根基是火鸡双方面虐待阎良,高低翻飞摆布腾挪追着阎良暴打。
妖兽迟早都能猎,现在最首要的是盖屋子,鲁露应当返来了吧。
实在天国火鸡都算不上妖兽,因为这玩意跟吉利物似的,人见人爱,抓了能卖钱,杀了能吃肉,还贼特么弱。
火鸡王的羽毛只是耐燃,但并不易燃,阎良废了半天劲,最后还是靠杂草树枝才将其引燃。
不是说这玩意怯懦,见人就跑吗?
这玩意叫火鸡,但和阳间的火鸡没甚么干系,因为它有着一身火红色的羽毛,以是叫火鸡。
这招之前在洞口接飞盘时用过,对阎良来讲,只要晓得了套路,他用起来就轻车熟路,一抓一个准。
可奇特的是,唯独胸口位置一片清冷。
生火!烤鸡!
如一杯温热烈酒下肚,不一会,阎良就感觉浑身炎热,精气神也跟着亢抖擞来。
火鸡开初还狠恶抵挡来着,翅膀猖獗扑腾,伸着脖子去啄阎良。
阎良正欲拿起玉佩旁观,俄然一愣。
这火鸡有点大啊,个头快赶上明白鹅了,并且面相凶悍,斗志昂扬。
这是天国啊!
天国里哪有好人?
被骗了?
他也很猎奇,那火红的线条流淌到绝顶的圆孔会产生甚么。
而火鸡不但力量大,还非常敏捷,一个照面刚过,落地后刹时回身、起跳、飞扑,三个行动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阎良顺手一丢,血肉恍惚的秃鸡落在尽是羽毛的地上,最后一次穿上火红羽衣。
妖兽图鉴上说,天国火鸡是最弱妖兽,只活动在城外五里范围内,这都离城门八九里远了,它是如何逃过猎人和其他凶兽追杀的?
难怪天国火鸡是香饽饽,单单这身耐燃的羽毛就极具代价,固然浅显火鸡的羽毛比不上火鸡王,但也是天国鬼民平常糊口中的首要燃料。
他承认本身粗心了,可谁能想到一只火鸡如此凶悍,这上哪说理去。
这的确是个不测之喜!
阎良刹时想到了玉佩,仓猝摘下检察。
那画面,像是一只发疯的斗鸡追着小孩打,惨不忍睹中又带着一丝风趣搞笑。
鸡身上架炙烤,鸡喙、鸡爪、鸡毛支出囊中,只要鸡血和鸡心盛放在一个随身照顾的碗中。
阎良点了一根鸡毛当火把,仓促打道回府。
阎良不敢想,但他不得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