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十二)光暗[第6页/共10页]
“就是,就是……”小三也愣了愣,吞吞吐吐道,“就是阿谁以莲花着名的莲花村吧。”
平常堆栈,有的也仅是家常菜。
“多谢。”陈珈兰道。
夜里睡不着,他便把带着的几本书都拿出来翻了翻,正巧翻到《上京见闻录》,里头提了一句莲花村的莲子粥暗香怡人,口味极佳,由此上了心。
扰人清梦,最是可爱。
掌柜一走,陈珈兰刚放好行李,房门就被人短促地拍响了。
夫婿刚卷入一宗命案,饶是再固执的女子此时也有些惴惴不安,可即便如此,面对陈珈兰的题目,她还是当真思考答复道:“并未有甚么特别之处,反倒是阿明的小指,因幼时玩皮曾遭火燎过,留了一道极深的疤纹。”
天子暖和笑道:“只要你我二人在场时,唤娘舅便能够了。”
“那疯婆娘当真力量极大,我看官差脸上也叫她抓出了几道红痕。”金玉楼评价道。
陈珈兰回身扶着车沿上了马车,撩起帘子淡淡说道:“徒弟走吧。”
金玉楼哈哈一笑,伸手勾住她脖子,大掌在肩头拍了拍,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金玉楼少爷如是云。
都说清官不扰家务事,此时堆栈内除了掌柜的一家三口便只要她这么个客人了,而人家两口儿还正在吵架,实在为可贵紧。
金玉楼本来还念叨着要去尝一尝莲子粥,这下全抛到了脑后,拽着陈珈兰就跟去凑热烈。
如果你如果再晓得那人仅仅只是嫌弃被褥太硬,房里没有熏香等等启事此睡不着,你除了睡不好以外还会想杀了他。
比如说,死者少了一截手指。
“碍事。”男人冷冷瞥了眼宝儿。
“这位……少爷,你找我有事吗?”
“你偏疼这个儿子,可连究竟是不是他都认不出来,真是可悲。”
左邻右舍,街坊乡亲相互一问,得出结论――没有!
天子道:“苦了你了。”
……
“你是说,现在的罗明平实际上是应当已经死去的罗贤平假扮的?”金玉楼偶尔也有脑筋转得快的时候。
“不必多礼。”
似委曲又似抱怨地说道:“你明显之前最爱喝鱼汤,怎生秋试返来后就变了个模样,再不肯碰了……”
赶畴当年,尸身已经捞了上来,搁在岸边用白布蒙着。陈珈兰看不清到底甚么模样,只听最后见过的人说尸身腐臭几近都是白骨,能够想见死者死了有一段时候了。
当年阮孟卿二十出头,蒙帝意插手科考,拔得头筹后又破格封为高位,实在也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别人都要熬资格,偏你年纪悄悄仗着身份一来就空降,还做着督察百官的事情,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实在普通不过。
以是,那就是外村夫了?
今上在朝多年,朝中很多官员都是三朝元老,权势错综庞大,明显满朝人才济济,却觉无人可托无人可用,实在令天子陛下忧心。
陈珈兰转过脸去,公然是先前在路口遇见的那位大族少爷。
这一年里村里走失过人丁没有?
“你胡说!你胡说!”罗氏癫狂起来,一把拔下头顶的发簪冲畴昔猛刺罗贤平,罗贤平也不动,任由她又抓又咬,还是官差脱手,两人结合才架开了她。
……
陈珈兰轻咳一声道:“住店,两间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