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赚钱了[第3页/共3页]
数了一下,明天一共赚了十七快钱,如果在加上原本身上的钱,现在总金额是二十六块五毛。
油条只吃了一点,健力宝也不筹算拆开,这些好东西留着归去跟大勇和二顺一起分享。
明天赶路的速率较着比明天慢了很多,咬着牙,艰巨的赶路,心中的一股激烈的信心,推使他持续赶路。
梦阳来的时候在集贸市场看了一下,晓得大部分螃蟹代价都是三毛五,买的多也要三毛钱,给苏荷按一只两毛,对方的确占了大便宜。
另有一包烟,还是大前门的,这玩意貌似还挺贵的,跟健力宝一样,都是四毛钱。
至于这玩意是甚么味道梦阳不晓得(别说梦阳了,就是作者本人也没有尝过,只是见过瓶子罢了,小时候非常但愿能够尝一尝,在写这一章之前,作者本人去买健力宝,但是却没有买到,苦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