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血腥的小马克[第3页/共3页]
格里菲斯并未理睬他,他像对待氛围一样,穿过阿谁红发的少年人,信步走向白熊和玛丽那一边。
但一小我当然不会分体成为三个,以是等你睁大眼睛细心察看的时候,就会发明那带着面具的男孩子从始至终都在孤孤傲单的行进着,单枪匹马。
这一次来华国出任务,马克是没有带枪械的,他是一个不错的枪手,究竟上,任何人具有了脉轮的才气都会是不错的枪手。
黑夜代替了白天,深夜里,那些最可骇肮脏的事情复苏过来,触摸着马克幼小的脸颊。
红色的蒸汽散尽,暴露交叉站定的三小我影,那藐小的人影背对世人,将薛毅杰那把不晓得何时到了他手中的短刀归入衣袖当中。
在这以后,小马克便患上了一种嗜血症的罕见疾病,据心机大夫说,这症状是在狠恶的外界刺激下,心机上所做的应激反应。这类病症从甚么时候开端的,马克已经记不得了,或许是在吃母亲的血肉的时候,又或者是喝父亲鲜血的时候,亦或者是更厥后他开端猖獗的享用人肉盛宴的时候。
厥后小马克便觉醒了‘脉轮’,那是一种不晓得是担当于先祖还是基因变异而构成的极限微操的才气。它付与了小马克超等稳定的双手、杰出的静态视觉和远超凡人的轨迹预判感受,这些东西加在一起,让马克能够停止凡人没法设想的纤细操纵,乃至能够在显微镜的帮忙下,徒手挪动大抵积的细胞。
以后,马克像是排练过无数遍一样,间不容发的躲过了十三道哨岗,徒手开了六道门锁,击杀两名保卫,终究胜利逃出了那所凶名赫赫的贵族监狱――威森堡监狱。
**和惨嚎的声音日日夜夜的回荡在监狱里,那些人终究折磨死了两位不幸的女性,他们将她们锯开,烧成汤,让马克喝。
现在的马克先生早已不复当年那种豆蔻韶华,他已经是个长满胡渣的三十多岁的大叔了。当年阿谁被囚禁在威森堡监狱里一心一意缩在墙角内里颤栗的男孩子到现在也能够独当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