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女县令的癖好[第1页/共3页]
半山县离应天县有三四天的脚程,算起来并不远,但两地差异甚大。
固然晓得一些实际知识,但实际的验尸操纵她并不懂。
沈晚二话不提及家就跟着走。
本来不想这般费事的,但这堂堂县衙,就王五一个衙役,她初度审案,总得表示出官老爷的严肃!
黄路喏喏答道:“小花……”
没想到这里如此缺水,地盘如此瘠薄,完整能够用民不聊生来描述了。
花了近一个时候,才好不轻易从父亲母亲以及姐姐弟弟的争相叮咛中脱身出来的沈晚,一踏入半山县地步,就生出一种当家做主的高傲感!这半山县的称呼来源于本地的一座名为半山的山。
但是现在这一招也太狠了些吧,不亚于釜底抽薪了。
阿赖吓的缩了缩脖子,王五趁机狠踹一下,他便狼狈的跪在了地上。
这半山县,群山环抱,非常偏僻,动静也相称闭塞,现在俄然来了个女县令,世人天然对阿赖的话颇感兴趣,总免不了诘问一句:“啥怪癖?”
阿望还没反应过来,紧接着又遭到王五的打单:“见到县令大人,还不跪下!想吃板子不成?!”
色迷心窍的阿赖终究有所收敛,他赶快恭敬跪好,低头直呼:“县令大人饶命!饶命!”
沈晚小小抿了一口水,就和衣而睡。总要先歇息好,才有精力事情。
小男孩的家离县衙不远,七拐八拐的,很快就到了。
小男孩摇点头:“我去半山打水,返来的时候,爷爷和小花就被人杀了……我应当跑快一些,早点返来的。爷爷……小花……”
沈晚问他:“你爷爷和小花现在在哪?”
阿赖连连点头并指了指王五:“有,有。都在这位官爷手上。”
幸而陆汲远见地够广,一眼就看出应是一把割草用的镰刀。
黄路守墓多年,终究期满。她无处可去,偶遇沈风以后,便跟着他来到县衙当了个小丫头,沈风对她成心,天然没有让她真的卖身做丫环,不过是给了她一份差事得以餬口,趁便得些私利,能够每日都看到她。
沈晚诘问:“阿赖?你亲眼看到他杀了你爷爷和小花吗?”
小花?鸡肉!
“嗯!”小男孩用力点了点头。
更首要的是,连那口井,也即将干枯!
他又哭了起来。
难怪前任县令要去官,难怪一向找不到代替的人选。这类处所,没几小我情愿来!
小男孩抽泣着伸手指了指不远处,沈晚定睛一看,竟然是只鸡!
县衙里也挂着一把前任用剩的,同阿赖家的三把,也根基分歧。
看来这家家户户的镰刀都长一个样,今后动手,仿佛很难找到有效的证据。
他三十来岁,一向独居,长的流里流气的,一看就是个地痞级别的人物。
沈晚嘀咕着:该不会是为了抢水喝吧。
陆汲远也有种被坑的感受,皇兄能够会因为对他这个弟弟过用心疼,而对沈晚格外严格,卯着劲的磨练,这一点他早有预感。
阿赖寻求存眷的欲望获得满足,便一遍遍爆料:“她喜好镰刀!”
小男孩开端控告:“必定是阿谁阿赖,他晓得爷爷养了鸡,不肯去半山打水,就来取鸡血喝!”
沈晚开端迂回问案:“你家可有镰刀?”
几近一夜之间,这个不大的半山县,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晓得了沈晚爱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