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外交建设[第3页/共3页]
偿援助兰芳王国5000万马克;2亿马克耐久低息存款,年利率为2%,刻日15年,到期本息一次付清;6亿马克贸易存款,刻日15年,分三次到帐,每年一次,每年的5月1日之前到账,每次2亿马克,年利率为4.5%;前两项存款只能采办德意志帝国的产品;
偿援助兰芳王国5000万马克;2亿马克耐久低息存款,年利率为2%,刻日15年,到期本息一次付清;6亿马克贸易存款,刻日15年,分三次到帐,每年一次,每年的5月1日之前到账,每次2亿马克,年利率为4.5%;前两项存款只能采办德意志帝国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