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汉斯传(1)[第2页/共2页]
“一点惊骇反对不了我果断的脚步。”
“那又如何,我可不肯意为了这点小利受人呵叱,丢了脸面。”
“我们走吧!”迪拉一抹鼻子。
1431年春季的一个上午,汉斯躺在家门口的草地上,双手枕在头底,沐浴着温暖温馨的阳光,木栅栏刚好能架着因常常登山跑动而肌肉紧实的双腿,他微眯双眼,高傲的眼眸里充满了野性与背叛,乌黑的皮肤,为他青涩的脸庞添了几分红熟。
“齐了,待会儿我们就解缆。”
“可我们会被毫不包涵地赶出来的。”
猎手是小镇里最常见的职业,而汉斯的父亲是四周几个镇最优良的猎手,别看他个头不高,马术枪术却样样精通,特别善于安插圈套,曾经用圈套抓到过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野猪。在希尔小镇,他的名誉比城里那位伯爵大人还清脆,但是无用的是,他们家并没有获得与名誉相婚配的报酬,跟浅显猎户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本地最不缺的就是猎手,而最不缺的,常常也是最劣等的。
......
从庄园旁的大河能够直接坐船去法兰克福,这是希尔镇与外界最首要的贸易通道,贩子们将本地特产的牛肉、奶油和薰衣草香囊运往内里,换回大量的棉织品和酒高价卖给本地人,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受制约的是,本地规定贩子不得私行具有货船,利用货船贸易必须获得伯爵大人的答应向其租借,房钱为贸易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是以在希尔镇最豪阔的四豪富商中,有三个都是埃斯顿伯爵的儿子,别的一个是他半子。
埃斯顿伯爵的庄园位于希尔镇的郊野,依山傍水风景怡人,因为莳植着大片面积的薰衣草,有了‘紫色庄园’的佳誉。
不过惹人讨厌的埃斯顿伯爵倒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功德,每个月他都会在本身的庄园里停止一场宴会,聘请四周四个镇统统男爵子爵以及富商们参加,一边喝酒切牛排,一边议论比来产生的大事,比如税务啊战役啊帆海啊等等。当然了,光是一群男人坐在一起喝酒吹牛明显没甚么看头,但来宾们常常会带来本身仙颜的老婆和女儿,她们具有崇高文雅的气质,扭着婀娜的身材走来走去,让人赏心好看浮想连翩,让宴会热烈不凡氛围盎然。
汉斯出世在阿尔卑斯山脚,一个名叫希尔的小镇。那边风景秀美物产丰盈,夏天能喝到阿尔卑斯山顶的甜美雪水,春季能咀嚼松树林里刨出来的口感最纯粹的松露,夏季和春季则是捕猎的好季候,满山的肥兔子抓都抓不完,运气好的话没准能碰到一只梅花鹿,鹿肉的味道但是比牛肉还鲜美,往火上一架翻烤半小时,拿刀切开的刹时香气扑鼻口水直流。
“那边另有最嫩的牛排,刚从河里捞出来的新奇大虾,乃至有从法兰克福连夜运过来的熏腊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