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勇士的象征[第1页/共3页]
狼在沙哈族是懦夫的意味,更是沙哈族的庇护神,有着非常高贵的职位,平时是不准猎杀的,只要在秋猎时才会捕杀一些大哥体衰的狼,作为祭神的祭礼。别的只要一些特别的场合,比方男人的成年礼上,或是颠末甚领答应方可捕杀。就拿这图腾来讲,他们以为每一小我都有一个庇护神,这庇护神就是本身出世时看到的第一个植物,纹上本身的庇护神就是与神同在,能够庇护本身不受伤害,狼图腾只要族人头领及其家人才有资格纹,因为头领就是代表全部沙哈族,在头领身上纹上狼纹也就庇护全部沙哈族。在沙哈族人的心目中,能单枪匹马地猎杀一只狼,特别是头狼,则是一件无上荣光的事,那是勇气和胆量的意味,男人在成年礼时就是以杀一只狼做为已成年的标记,另有在求偶时,猎杀一匹狼献给本身敬爱的女子,就意味着向她求婚。
玉姬将岑薇的神情看在眼里,笑意更浓,装模作样地拿起紫木簪左看右看,又将紫木簪插到头上,用心左摆又晃地在岑薇面前搔首弄姿,欢乐地扣问道:“叶子,我戴上这木簪但是都雅?”
玉姬轻笑着上前悄悄拥住岑薇的小肩头,轻语道:“哟,生姐姐的气了?姐姐给你赔不是可好?”悄悄晃着岑薇,眼里含着告饶,软语轻哝令岑薇不管如何也没法真的翻了脸,当下也就顺坡下驴,不再计算。
玉姬看着岑薇手中的紫木簪,看到岑薇盯着它的目光中含着深深的眷恋,如私语般轻言道:“mm为何不与姐姐说说这赠簪之人呢?”声音里的和顺勾引着岑薇,悄悄地将她的思路牵涉出来。
岑薇的目光变得昏黄,脸上浮起梦幻般的色采,唇角扬起堕入好梦般的甜美,“他,是个将军,风骚俊雅,身姿超绝,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男人!他的头发如同蚕丝般顺滑,皮肤如同蜜糖般细致,眼睛如同狐狸般娇媚,鼻子如同山岳般矗立,薄唇如同樱桃般诱人,时而风情万种,时而妖娆素净,时而冰酷冷情,时而柔情似水,让人难以捉摸,不晓得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就是如许一小我,明显晓得他是以罂粟般素净的姿势在诱人,将人诱入欲望的深渊;明显晓得一旦靠近了他,必将中他所下的毒,必将死无葬身之地,却恰好就如那扑火的飞蛾欲罢不能,中了他下的毒,却仍然甘之若饴。我只不过是一个丑恶寒微的婢女,面对如许的一个男人,只能远远地看着、望着,渐渐饮下他种下的毒,眼中再也容不下别的任何一个男人。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很笨?明晓得本身与他之间间隔了十万八千里,却还是忍不住地想要靠近,想要获得他的存眷,哪怕他一个毫偶然义的眼神,都可令我欢乐好久。明晓得他对我刻毒残暴,乃至将我踢翻在地,在痛过以后,仍然是痴心不悔,远远地望着他都感到莫名的幸运。”
岑薇听完玉姬的故事唏嘘不已,神思恍忽中又回到现世,就在同一天傍晚,她从黉舍食堂吃完饭路过图书馆门前时,刚转过弯就看到金鑫和林羡妮在说话,慌乱中岑薇仓猝退回拐角处,模糊听到林羡妮在要求金鑫,“金鑫,你就帮帮我吧!你口口声声说喜好我,但是连这点儿小忙都不肯帮,这算哪门子的喜好!你如果此次不肯帮我,今后我就再也不睬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