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匹夫[第2页/共3页]
狼蛮其人,据闻刚出世时就被父母抛弃,由草原孤狼哺育长大,食生肉,饮鲜血,形同野兽,十岁时被一对牧民佳耦收养。十五岁时,因部落之间相互交战,牧民佳耦被杀,狼蛮潜入敌营王帐以内,不吃不喝五天五夜,终究趁其保卫松弛之际,将敌部首级活活咬死。
两小我,一个很胖,一个很瘦。
飞犀其人,则恰与狼蛮相反。飞犀出身燕氏皇族,虽属旁支,但亦属权贵阶层,下无劳作之苦,上无衣食之忧。后北莽女帝燕碧霄参与夺嫡之战,飞犀审时度势后起兵跟随,亦于安定各王帐部落战役中立下赫赫军功。飞犀擅箭术,曾多次于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挽颓势于狂澜,有“手中飞箭,万里人头”之称。
“狼蛮,飞犀?啧啧,慕容龙城还真是风雅,竟舍得让你们前来送命。”洛溪雨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语气中尽是不屑和凛冽杀意。
胖的很矮,满身挂满肥肉,本就广大的衣服还是裹不住他身上的赘肉,顺着绫罗衣衿流淌而出,每一步间,都有赘肉如水波般摇摆不休;双眼五官,亦深陷于脸颊的赘肉当中,难以鉴别,唯有一双黄豆大小的瞳眸,在黑夜中披收回浅绿色的光芒,如同一只恶狼。
狼蛮最闻名的一战就是曾率两万步兵,于沧澜江干力拒斛律部回救兵队马队八万半月不足,导致斛律部因回援不及而被毁灭,为北莽女帝燕碧霄同一各部奠定了根本。此一役,也终究成绩了狼蛮“铁索横江,万军难渡”的赫赫威名。
洛溪雨还是不慌不忙,左手骈指成剑,微抬;在别人眼中,洛溪雨骈指、抬手的行动都显得非常迟缓,一举一动皆清楚可见,恰好如此迟缓的一指,在空中那支来势迅猛的铁箭及至面孔两寸时,后发先至点在了箭锋上。
“哼……”
“咚……咚……”空中收回轻微的颤抖,继而有铁链摩擦碎石的声音连缀不断响起,黑暗中,两小我影缓缓行来。
一胖一瘦两人,看上去非常风趣奇特,走在大街冷巷,绝然也是惹人发笑群情纷繁的存在。
两座山,两重天,一胖一瘦两人尔。
瘦的很高,如同一根竹杆,本就肥大的衣服穿在他身上,还是显得有些广大,清风拂掠,广大的衣袍紧贴着其身材,更显嶙峋肥胖。因为肥胖,男人的颧骨高高凸起,五官也就显得尤其高耸,阔口、高鼻、大眼,再加上其颌下稀少发黄的髯毛,奇特非常。
洛溪雨话音刚落,一支乌黑的铁箭俄然呈现在其面前,铁箭乌黑,上面砥砺着繁复奥秘的符篆纹饰,铁箭呈现时,诡异的没有一丝声音,也没有一丝征象,就仿若那支箭,本来就在阿谁位置,只是由暗到明,由无形到有质罢了。
“铁索横江,万军难渡,狼蛮将军既然到了,怎得不出来一见!”
“来而不往非礼也!”
在链锤脱手而出的刹时,洛溪雨一掌拍击在链锤之上,就像是一柄大锤重重轰砸在铁毡上普通,惊雷滚滚,以劲叠力,链锤以不输来时的速率倒飞而回。
狼蛮与飞犀,瘦为狼蛮,胖为飞犀。稷放学宫春秋笔下,点评当世名将,狼蛮与飞犀即位列此中。虽难比春秋三十六甲,七十二英,但比上不敷,比下不足,能得稷放学宫春秋笔点评,也算当世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