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河底[第2页/共2页]
甚么环境!是我昏倒的太久了吗?不对!我出去之前太阳明显还挂在天上!我的脑袋还是有点痛,嘴巴里还能感受的到鱼汤的香气,申明我方才晕倒不久,那么就是说,这里的时候竟然和外界不一样!
我晕!这鸵鸟身前竟然另有小我!细心一看竟然还是个美人,身着红色的衣裙,看着非常空灵斑斓,面庞看不太清楚,但是也能模糊瞥见姣好的表面。只可惜,此时,这美人气喘吁吁,冒死向前奔驰,以图遁藏这鸵鸟的追击,满头大汗,有些狼狈不堪。
一只很庞大的......大抵是鸵鸟吧......正在缓慢的向前奔驰,......真的很难描述阿谁场面,一只大抵有两丈高,普通的鸵鸟也就最多一米高。并且浅显的鸵鸟已经很丑了,这只真的是丑出天涯了!
浅显鸵鸟的头很小,脖颈颀长。这只脖,颈一样非常颀长,并且看起来比浅显的鸵鸟脖颈还要颀长,但是它却有一个庞大的脑袋......让人非常思疑它那脆弱的脖颈会不会下一秒被折断。
玉良珊这才发明他躺在一个挺高的的土坡上,老头正在向下看去。玉良珊下认识的做好防备姿式,收敛好气味。
老者又细心看了看玉良珊的脸,心下遗憾,长得丑了点,那必定不是老夫家的孩子了。
这个场面,真的,没见过这个场面,都不算见过世面。玉良珊一脸板滞,本来鸵鸟真的能跑这么快,本来鸵鸟真的能这么丑。
美人在前,衣抉纷飞。
真是......不测的合老夫胃口。这么优良的孩子,如果百里世家的孩子就好了。
这根丝线就仿佛是他的眼睛普通,他能够借助这根丝线察看到凡人所不能看到的事物。这根丝线不管触碰到甚么,都能第一时候让玉良珊感知到。
玉良珊看智障普通看了老者一眼:”孤陋寡闻啊!鸵鸟不吃人的,人家茹素,偶尔吃点小植物甚么的。!“
玉良珊微微一笑:“你孤陋寡闻,怪我喽。少爷我博学多识得很,戋戋一个小鸵鸟.......额......大鸵鸟罢了,如何能够可贵过本少爷!”
你能够设想一下这个场面,一只庞大的秃毛的鸵鸟向前奔驰,细细的脖颈支撑着摆布前后不竭摇摆的脑袋,仿佛下一刻就要断掉,摆布两半肥硕的屁股一扭一扭,两只细弱的大腿不竭瓜代。
玉良珊感受本身头晕目炫,脑袋疼痛。一阵阵暗中像他袭来。他忍着疼痛:“那入口,就在河底三尺深......”说完,他就晕畴昔了。
“这幅场景这么成心机,为甚么要去粉碎掉呢?”
本来这鸵鸟竟然在追这个妹子。这妹子大半夜穿的这么显眼,玉良珊都没能在第一时候让瞥见,这申明那鸵鸟真的太吸惹人的重视力了,乃至于他真的没有瞥见那边有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