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推荐[第2页/共2页]
工农兵大学??!
咳咳,当然也有能够是因为姜可可饿了?
不,乃至说比薯片还脆。
盐也让这锅汤的滋味达到一个颠峰。
一口咬下去,猪肉和莲藕的汁水已经进入了玉米,难舍难分。
那么久都见不到一次面,姜可可都快健忘他长甚么模样了。
一口一个乡村人,还嫌弃他们手脏,指甲缝里有泥。
姜可可夹起一块被劈成八块的玉米块。
实在是可贵至极的甘旨,姜可可喝着温热的汤只感觉幸运。
至于你说优良,城里人再优良又如何样?
藕的滋味也变得庞大,醇厚,再加上玉米的鲜甜,嘎嘎好吃。
直到这个时候,姜可可才有表情看父母。
呵呵,姜青书就算把名额给村里的任何一小我也不成能给知青。
可好吃了。
返乡了会记得你们好?
姜可可已经不敢设想这个汤到底有多鲜美了。
姜可可一看就是有脑筋有才气的人,如果混个一官半职,他们荷花村才是有前程了。
炸荷花早就光盘行动了,一锅汤也喝的七七八八,大师都吃饱了,在喝着最后一碗汤。
各种鲜的汇合让这道菜达到了顶峰。
姜国强虽没有说话,但下筷子的速率已经说了然他的爱好,他能不喜好吗?
随后就是尝试莲藕。
保举!
能够这就是有家人伴随本身的感受吧。
当初那些人刚来的嘴脸,谁不记得。
难以言喻的好吃,味道庞大但却毫不粉饰本来就独占的玉米风味。
好吃,太好吃了!
姜可可一时之间也没体例考虑,只能推让:“叔,我再想想,你晓得我现在结婚了,如果冒然走了,霆深返来没瞥见我,这该如何是好?对吧,给我点时候吧。”
炸的三小我都停下了手里的活。
姜可可不成置信的看着族长,连连点头:“叔,我都是外嫁女了,不可,这个名额是村里的,更何况我都结婚了,我不能抛下霍霆深。”
如果只是纯真有藕的话,那必定是很单调并且贫乏油水的,放进排骨以后,这一锅汤吸满了油水。
命里如果没有她也不会强求。
笑话!
苏红玉也是点头:“比你妈年青的时候煲的好喝多了,这汤也就是我们现在质料不敷,如果质料够,还能更好喝,可可就是有天赋,不做则已,一做惊人。”
可姜青书深知知青们的尿性,不恨死他们一村人就算不错了。
唇齿留香!
姜可可瞪大了眼,苏红玉更是惊奇的呼出了声:“这竟然是荷花,我的天,真费油!真好吃啊!和猪油渣都有的一拼了。”
猖獗炫进嘴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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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是要靠村里人本身生长起来才气有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