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屠龙[第1页/共2页]
扔鞋吧!
林易抬脚就走,可没走几步,俄然听到四周一栋屋子里有声音传来,顿时吓了一跳――莫非本身乌鸦嘴,魔龙真的还在?
这个天下邪术师很牛比吗?能打得过魔龙?
“任务嘉奖就是让我随便拿点魔龙的宝藏?”林易感受有点亏。
考,魔龙还吃人啊?这还玩儿个鸟啊!
“屠龙?”林易一呆,道,“甚么龙?西方龙,还是东方龙?”
“这是个近似于你们人类编造的魔幻小说中的天下,你此次的任务是屠龙。”
“嘿……”
林易脱下脚上的布鞋――好歹老头还是给本身换身衣服,脚上是纯手工的布鞋,身上是皮革和麻布缝制的护甲,头上还戴了一顶皮帽子,乃至于腰上另有一把长匕首,这架式八成是个猎人形象。
走到废墟前,林易细心看看,不存在能够藏得下魔龙的处所,这才稍稍放心,叫了一声:“谁?”
磕磕布鞋里的沙子,林易抬脚就走,一口气走了半个小时,走得浑身冒汗了,终究看到前边有一座村落的模样,可到了近前,顿时又傻眼了……
林易一愣,粗心了啊,还觉得贰心机重创之下,发明不了本身的小行动呢,哪儿想到他竟然这么眼尖?
这是甚么环境?强盗?战役?
得了,还是先从速分开这里,没看屋子还冒着烟呢吗?万一那玩意儿还没走远,发明了本身可就垮台了!
魔龙!
林易右手伸到背后,再转出来的时候已经从百宝囊里取出了一瓶矿泉水来。
那天从省厅靶场返来,林易就用黑箱子打印了两把枪,一把传说中能力庞大的戈壁之鹰手枪,一把国产左轮警枪,并打印了配套的枪弹各五十发,左轮则配的是橡胶枪弹――万一碰到不能把对方打死的环境,用橡胶枪弹比较合适。
“过后老夫能够再分外嘉奖你一条命,不算亏了吧?”老头笑眯眯的说道。
这小孩看上去约莫十二三岁的模样,身材比较肥胖,但脏兮兮的脸上神情却有些刚毅,目光扫视着村落废墟,悄悄摇点头说道:“感谢你,我没有受伤……有水吗?”
“嗯,这还差未几……”林易对劲的点点头。
“邪术师大人,请您必然要承诺我,我,我情愿成为您的仆人,成为您的仆从,只要您承诺帮我们村庄报仇……”小孩再主要求道,“我父母,另有我mm,全都,全都被魔龙吃了,我想帮他们报仇,呜呜……”
这会儿林易取出来的是戈壁之鹰,要真的魔龙,林易一点都介怀把它直接打死。
只看看这现场,便能够设想获得这家伙得有多可骇,全部一个村落,一个有着几十栋屋子的村落,就这么毁了……
林易悔怨了――不该听老头忽悠啊,副本哪儿那么好玩儿啊,此次可不是面对智商堪忧的霸王龙,也不是面对几个只要肌肉的角斗士,此次面对的但是魔龙,是“魔”龙啊!
不过林易也终究明白了这个村庄究竟遭受了甚么――村中间有一片颇大的空位,而空位上鲜明印着几只庞大的爪印,四根足趾,每根都有半米多长,全部足印堪比食堂用的那种大铁锅那么大!
龙!
“拯救,救救我……”废墟下传来一个小孩的声音。
不过,他说甚么?他的家人都是被魔龙吃了?吃了?
看看四周环境,如同村落普通,本身正站在一条马路上――这才是真正的马路,路上全都是马蹄印啊。题目是只凭马蹄印,也看不出阿谁方向离城镇更近――这老头也没说魔龙在哪儿,只能先找个城镇,探听探听环境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