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这厮当真天生脑疾?[第1页/共3页]
“彼苍不公,如此天赋竟只嫁一人之身,我张三若能得此诗中造化之一二,家中祖坟都会升起三尺青烟!”
“美人作美诗,江南真不愧为才子之乡啊。
通过两对量词的照应,他们这些从未见过黄江的墨客,却也能今后中感遭到那不平的东风和船夫的热忱。
李霜月思念一动,蓦地起家,手持狼毫笔疾挥而下!
若非是见你乃一介女流,小爷更是要直言不讳的说你一嘴,作的诗太掉价了!”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一介纨绔都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宏念,他们又差在哪儿!
“别扯那些闲篇,一句话,敢不敢应战?”
用不在面前之物作诗,实在有些牵强。
连络当前大周王朝所面对的北疆窘境,以及本身这个大将之子的身份。
李霜月被气的舒展眉头,恶狠狠的眼神像是要将唐稷生吞活剥了普通。
不太小爷平生从未出过都城,莫要说江南之美好,黄江之澎湃,就连一条小溪我也没见过。
“妙......这诗实在是太妙了,小生入京餬口十年未得回籍,本日却被女人一诗弄得心中百感交集!”
李霜月涨红了小脸,掐着腰喊道。
而台下的几十名墨客见状,赶紧视若珍宝般的接住了那页文纸。
“当然是本蜜斯先来,我要让你见地见地江南之风!”
纨绔,你且看好了!”
手握着文纸诗词的这位秀才,更是以一种冲动到颤抖的声线缓缓念叨:
“纨绔,你还是归去好好练练字再出来吧。”
诗音暂毕,酒楼内鸦雀无声。
李霜月也在擂台之上不竭探头检察。
“请。”
不过,他题字挥笔的气势却完整不如李霜月。
“一个纨绔后辈,不在楼上吃花酒,反倒要打我的擂,和我斗诗,这还真少见。”
可面对那群嗜血残暴的仇敌,大周百姓又何尝没想过抖擞抵挡?
唐稷屏息凝神,旋即从桌上拾起一支羊毫,见手边无纸可用,他便直接题字于木桌之上!
“纨绔,有本事你作一首,别光说大话,若你所作之诗能盖过我,本蜜斯就服你!”
“此诗已达天人合一之境,只以口嘴相传,江南之美景便能闪现于面前啊!”
只不过在绝对的气力面前,在上万件铁甲精骑的面前,他们这群拿起锄头以命相搏的农夫又算得了甚么?
而他们见说话此人是唐稷,也都见怪莫怪的低下了头,毕竟这个脑疾恶少就喜幸亏人多的处所搞事儿。
一首足以震惊全场的诗,已然在唐稷的脑海当中脱颖而出!
“本蜜斯自江南水乡而生,阳春白雪,十里桃风,尽是我目之所及。
听到周遭的秀才如此评价以后,李霜月不但没有知难而退,反倒是更多了几分猎奇。
边军死伤过九成,黑甲被血泡成红甲,前锋战死,将军断臂!
那一战,大周派出五万精兵驰援。
可就在此时,唐稷却蓦地落笔拍桌,一滩墨渍鲜明呈现于世人面前!
话音落罢,四周的一众墨客纷繁围了上去。
短短的四句七言律诗,却写尽了江南两岸的情面民风。
可仅是一个照面的工夫。
唐稷走到擂台前,似是身上有激烈的磁铁一样,中间的墨客都天然的让出了一块空位。
一个天生的脑疾、连私塾都没上过几天的纨绔后辈,有甚么资格来对这般美诗评头论足!
“真是一首好诗,若我这般的俗人也能有李女人这般天赋,即便是让我做个短折鬼,我也情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