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 林牧之死(中)[第2页/共2页]
“不会啦,实在也没说甚么关头的,我和受害人是同窗,并且干系一向不错。林牧、也就是受害人他都离开伤害了,但是嗓子遭到了伤害没体例很流利的说话,他刚才跟我说话只是断断续续的说了几个字罢了。”刘燕飞说道。
当然分歧适逻辑!刘燕飞感觉这一次的案子有些毒手了。如果说凶手是个粗心粗心的,那么李慕白的推理就是公道的,血足迹就是凶手不谨慎留下的,林牧没死也是凶手粗心了;如果凶手是个松散的用心想要挑衅的杀手,那么血足迹就是用心留下的,证据也很充分,那就是除了这个血足迹其他的甚么线索都没有留下,不过,如许就没有体例解释林牧没死的事情了……
“我还想着不过是一起歹意伤人案件为何让我过来,本来是王林警官你卖力这个案子啊……胡涂差人碰到半吊子的侦察,你们俩能够破案就奇特了。”又是一个熟人,倚在门框上装高人的阿谁家伙不就是李慕白?
王林看不惯李慕白油头粉面娘娘腔的模样(并不),李慕白看不惯王林装腔作势稀里胡涂中二样(实在并不),总之,两人都看对方不扎眼,但是因为上一次案子让王林如愿以偿的进入了重案组,李慕白就被重案组组长安排给了王林这个小队了。重案组固然大要上说是一个组,但是在这个犯法率很高的天下,重案组光是在编的就有将近二十人,不在编的像是李慕白如许的御用侦察啊、法医啊、法政啊之类的就不算在内了。王林成了重案组的一个小队长,上面的部下还是本来巡查队里的那几个,但是重案组和巡查队可不一样。
不成能,那一刀干脆利落,遵循普通环境林牧早该死了。就算当时林牧没死,凶手失误了,那么补上一刀不就行了?莫非用心留下血足迹挑衅的凶手会连受害人死没死都没有检察清楚就走了?这合适逻辑吗?
另有一个疑点,那就是――既然要挑衅那么留下一具尸身才合适逻辑,为何会留下重伤的人呢?莫非说凶手另有人道,以是不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