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 林牧之死(中)[第2页/共2页]
当然分歧适逻辑!刘燕飞感觉这一次的案子有些毒手了。如果说凶手是个粗心粗心的,那么李慕白的推理就是公道的,血足迹就是凶手不谨慎留下的,林牧没死也是凶手粗心了;如果凶手是个松散的用心想要挑衅的杀手,那么血足迹就是用心留下的,证据也很充分,那就是除了这个血足迹其他的甚么线索都没有留下,不过,如许就没有体例解释林牧没死的事情了……
王林看不惯李慕白油头粉面娘娘腔的模样(并不),李慕白看不惯王林装腔作势稀里胡涂中二样(实在并不),总之,两人都看对方不扎眼,但是因为上一次案子让王林如愿以偿的进入了重案组,李慕白就被重案组组长安排给了王林这个小队了。重案组固然大要上说是一个组,但是在这个犯法率很高的天下,重案组光是在编的就有将近二十人,不在编的像是李慕白如许的御用侦察啊、法医啊、法政啊之类的就不算在内了。王林成了重案组的一个小队长,上面的部下还是本来巡查队里的那几个,但是重案组和巡查队可不一样。
“即便你这么说,这个案子也要破啊……你在现场有没有看到甚么奇特的东西啊,比如皮屑啊、指纹啊……”王林别扭道。他如何就没想到先去现场呢?估计是因为这一次的尸身、咳咳、受害人不在案发明场的干系?
刘燕飞不这么以为……既然凶手那么粗心那么大的一个足迹都没有留意,并且还仓促的不在乎林牧死了没就跑掉了,如何能够没有更多的线索?更首要的是,凶手踩到了林牧的血液留下了一个血足迹,但是为何只留下了一个血足迹?按事理来讲应当是一串血足迹才对啊,总不成能是凶手在留下一个血足迹以后发明本身的鞋子沾了血以后就将鞋底给擦洁净了,但是没有理睬最后留下的阿谁血足迹?这是甚么逻辑?最大的能够就是凶手是个谨慎的惯犯,留下血足迹是为了挑衅!没错,消弭统统的陈迹但是唯独留下一个血足迹,这不是挑衅是甚么?但是,这是为了挑衅谁呢?
“我问你说了甚么,你就直接说就行了……”王林不耐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