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尸毒[第2页/共3页]
“再说了,我明天还在街上见过你说的那位美女警官,她当时也在,但眉心就一点黑气都没有。”瞎子提起鼻子在我身上闻了几下,俄然皱起了眉头,“蛤蟆,你身上如何有一股血腥味?”
“我操!瞎子,这他妈是甚么东西?你新研讨出来忽悠老头老太太的把戏?”我都说不清我这应当算是质疑还是自我安抚。
我对着他阿谁八卦镜,冲着内里看了一眼,差点没把我吓死。
没体例,钱包老是比较干瘪,以是普通身边没妞的时候,我还是比较俭仆的。
“吵你妹啊,吵吵!”瞎子说着,端着一碗白米从厨房走了出来,“痒的要死,夜里比白日痒,阴凉处所比太阳底下痒,楼道里比老子家里痒对不对?”
瞎子家早搬出了三号胡同,而是住在工商局的家眷楼,离我住的处所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坐公交车去,也就三站地,想了想我还是决定走畴昔。
每天早晨收了摊子,他就会找一些变乱多发地段啊,或者乱葬岗之类的处所瞎闲逛,美其名曰,“打怪进级。”
“我说,瞎子,老子不在你这里用饭,你给我拿点钱,我赶着去病院呢,明天痒的太他妈邪乎了,老子实在受不了了。”
我笑着耸耸肩,表示没甚么,狗嘛,老是会有一些让人没法了解的时候。可惜的是现在我已经有田甜了,不然借这个机遇问这少妇要下电话也还是不错的,长得挺标致。
“睡你妹啊睡,太阳都他妈照屁股了,还睡。”我没好气的在防盗门上踢了一脚,后背的痕痒真他妈让人烦躁。
按理说,早就该去病院的,但是我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待业职员,除了一张脸帅气点,一无是处,存款甚么的,更是底子没有。平时有急用了,也是先跟瞎子拿点济急。以是能忍着的病,我都不想去病院,只是此次真的扛不畴昔了,咋办呢?
我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对着瞎子破口痛骂,“我草你个挨千刀的瞎子,你他妈的搞甚么飞机!疼死老子了!”
“这狗……”我指着那只大狗有些迷惑的问了一句。金毛和哈士奇那种二货不一样,非常的聪明灵巧,对仆人的号令也比较顺服,很少传闻金毛对着陌生人发飙。
“你是说黑虎咬你那几天?”瞎子没有理睬我乞贷的话,只是不成置信的看着我,持续他的话题。
前次在警局,如何也打不通这小子电话,就是因为这小子在偏僻的荒山“进级”。
“狂犬病倒不是,只是一种比狂犬病还费事的东西,看来你碰到脏东西真的不是一天两天了,过来,坐到这里别动。”瞎子说着,拽了一张椅子放到我身边,然后自顾自的走到厨房内里去,不晓得在捣鼓甚么东西。
至于他到底碰到过多少小怪,现在多少级了,我就不得而知了。说来也怪,刚走进了楼道,后背上又开端痒了起来,我得快点了。
转头一看,身后三四米的处所,有一个二十五六的清秀少妇,拽着一只成年的金毛大犬,正在用力拖拽,而那只金毛倒是涓滴不睬会本身仆人的拖拽与叫唤,两只狗眼死死的盯着我,喉咙里收回呜呜的声音,一条大尾巴夹在两腿中间,仿佛是有些惊骇,却又像是随时筹办对我建议进犯一样。
“我呸,老子这些天一向在当和尚好不?不就是皮肤病么,瞧你吓得那熊样。”我不爽的嘟哝道。不过提及来,自从进了瞎子家,后背那种痕痒的感受蓦地间减轻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