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送世子去太学院[第1页/共3页]
这些门生早长进宫,中午还会出宫用膳。因为太学院一贯以艰苦朴实为训,午膳的味道实在普通。而这些门生中的大多数都是非富即贵,太学院也不好强肄业生都留在学院用膳。
不过转念一想,小世子能如许记取本身也不错。宫里头的侍卫那么多,本身能在小世子的心中有了特性已经算非常可贵。这“鱼叔叔”听起来总比“侍卫叔叔”亲热多了。
小魏公公年青时候跟过一名老太妃,也就是先帝崩了后留下的嫔妃。那老太妃为人峻厉,丁点小事儿就要发作一通,小魏公公受了几次罚就落下了病根。幸亏厥后赶上了当时在司礼监任职的老魏公公,认作了干亲,得他提携,到容婉玗搬到长乐宫的时候,小魏公公才到了容婉玗身边服侍。
江俨头一次来送小主子,天然没甚么人熟谙他。没人过来闲谈,也没人上来套近乎,江俨也不在乎,垂着眼原地深思了一会,也不知是在想甚么。
厥后老魏公公攒够了资格,便升做了司礼监大总管,成了十二监之首,也是文宣帝跟前一等一的对劲人;而小魏公公跟着公主出了宫,到了皓儿周岁今后,就当起了皓儿的近侍。
就算在侍卫堆里头,江俨也是鹤立鸡群的阿谁。这倒并不是说他风韵清冽气场强大,而是那一身黑衣过分显眼,让人想重视不到都难。
长乐宫里就公主一名主子,很多后殿空置着不消,左边殿是红素牵风几个一等丫环与两位嬷嬷的住处,右边殿就留给了江俨与几个会武的寺人住。
——别跟同窗生了龃龉?更不该该说了!
他看小世子的眼神另有点含混,问道:“世子用过早膳了吗?”
江俨把那三个字的比划在脑海中勾画了好几遍,又在掌心摩挲了几遍,自发能仿得七分相像了,总算心对劲足。
——好好听讲?未免太冒昧了。
也罢,还是找杜太医来吧,好歹熟谙一些,还能多写几个炊事方剂。别的太医就算碍于公主的面子来了,小魏公公恐怕也会感觉受之不安的。
这些下人每天送小主子进宫上学,早就被家中管家提示过:进了宫就得把眼招子放亮一些,免得获咎了不该获咎的人。多看多听少说话,别给主子添费事。这些人眼神儿都好使,眼风一扫就看出了江俨的特别。
“鱼叔叔”江俨沉默无言,估摸着本身的形象在小世子心目中已经自带大水缸了。
红素绷紧下巴,扬声道:“江侍卫在吗?”房里的人很快起家出门,看是红素后反身合上了房门。
江俨身上的玄玄色侍卫服并不罕见,很多达官朱紫家里养的家兵也是这个色的。可对襟与领口内敢用金线滚边的,却只要专门保护皇宫的黑骑卫了。
凡是他起了丁点儿心机,赶明儿就得在这宫中暴毙,连丝渣儿都剩不下。
皓儿被人唤醒,迷含混糊本身穿了衣服洗漱后,还扣错了一排扣子,闭着眼睛又挨个解开重新系好,拿湿帕子抹了把脸总算复苏了大半。
红素踌躇一下,终是没说甚么辩驳的话。这宫里的下人生了病,哪有请太医瞧病的?得脸的宫人都是找个熟悉的医女随便开些药,至于粗使的下人再大的病也得本身挺畴昔。就算小魏公公身份高些,可逾了矩老是不好的。
江俨点头,想要交代两句,几次启唇却还是不晓得该叮咛点甚么,只能看着小世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