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神都展‘奇才\’,一曲惊世[第1页/共2页]
王林胜喝一声,叮咛道:“来人,上笔墨纸砚!”
而后,武周版的';走进新期间';敏捷火了,歌声传遍神都的大街冷巷,男女老幼,种田的、卖艺的、商贩们、妓馆二楼揽客的歌姬们,统统人都在唱。
······
曲骕当然不晓得唐晴是个女中奇葩,还觉得只是浅显的闺中友情,解释道:“我和九娘并非伉俪,她的丈夫······”
嫣红的大门上镶嵌金钉,每一颗都被擦的亮光刺眼,门上铜环大而厚重,似是承载着往昔的汗青。
王林耐烦地指着桌案,说道:“纸笔已备好,费事骕兄了。”
曲骕佯装平静,实则手内心满是汗,好不轻易终究写完了,长舒口气撂下羊毫,拱手道:“各位,献丑了。”
“彩!”
曲骕灵机一动,笑着答复道:“客气了,这歌是我师父教我唱的。”
就见曲骕呆愣当场,眼睛直勾勾盯着面前的文房四宝,内心只想骂个娘······
待几人落坐后,小厮上了茶点退下。
心中却在暗说:万大佬莫怪,临时借用一下名字哈,谁让你唱的那么好听呢!不把你抬出来,都对不起红兴这个帮派!
神特么的笔墨纸砚啊!老子不会耍!!!
如此这般,将狗蛋的事情讲了一遍,几人听后不免一阵唏嘘,好好一对儿新婚燕尔,却落得如此成果。
他写的很慢,每个笔划都尽能够写细一点,幸亏简体字并不庞大,算是勉强能看吧。
见此景象,唐晴含笑点了点头,眼中倒是透暴露一丝非常,她虽是一介女流,却爱好磨镜之交,见九娘生的清秀,顿时起了些许心机。
嗯···确切是献丑。
终究,热度传进了宫中,传进了集仙殿。
其他几人也纷繁向曲骕投以佩服的目光,启事无它,曲骕写出来的仿佛是一种全新字体,只凭这点,无关笔迹美感如何,足以令当下的统统读书人佩服。
曲骕没再去看他们的迷惑神采,深吸一口气,蘸了蘸墨水,尽量用笔尖在纸上写起了后代简体字。
不出不测,半晌后,雅阁包间传出几人比较专业的歌声,有男有女,委宛动听,不似之前大合唱的气势澎湃,却包含着奇特的美好与高雅。
魏元忠率先反应过来,严厉地抱拳躬身一礼:“骕兄大才,这词、这字,元忠痴活二十几岁,倒是闻所未闻。”
几人迷惑地看着他用大拇指、食指、中指捏住笔杆下方,手腕悬空。相互互换一个眼神,似在交换这是哪位大师流派的拿笔体例?
内心暗自腹诽着,这尼玛当代人都这么拼酒吗?也没人奉告他呀···好吧,又一个知识点被革新,当代人的Cheers是喊‘千岁’。
不过,以简体字乱来一上面前几人,还是能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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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忠猎奇问道:“不知令师是谁?可在这神都城?”
只要曲骕难堪地喊了句:“干···杯。”换来几人古怪的目光投来。
饮罢。
曲骕也没细想,大咧咧地说道:“没题目,冤种兄,此乃···小事一桩。”
唐晴将手中丝帕抓在心口,好似下认识、又疑似用心肠握住九娘的手,惊声叹道:“我阅尽册本无数,却也从未见过如此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