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率先登城[第2页/共2页]
正有二十多个吐蕃兵士赶到,却成了李昌国枪下亡魂。
李嗣业一声雷吼,仿佛千个万个炸雷轰鸣于耳际似的,惊天动地,地盘都在颤抖。
坦白的说,从特勒满川到连云堡的门路并不好走,多山道,崎岖不平,不适于通行,但是,对于唐军来讲,那底子就不算一回事,个个如同哪咤踩着风火轮在飞。
李嗣业都不晓得问过李昌国多少回了,李昌国与他开打趣,说你自个猜去。
“这那里是人,纯粹一绞肉机嘛!”
唐朝是中国汗青上非常强大的王朝,有人称之为“梦幻王朝”,一点也不过份。在另一时空时,李昌读史,对唐朝充满着敬意,非常神驰。来到唐朝以后,方才发明,唐朝之强大远过史乘所载,一事一物,无不是流暴露大唐的万千气象。
“李昌国之勇不在秦琼、尉迟恭之下!”
“你不会跳呀?”李昌国没好气的答复,手中不断,杀散吐蕃兵,策应李嗣业登城。
“大唐万岁!”
手中的陌刀重逾五十斤,在他手里跟四两棉花没不同,高低翻飞,好似风火轮。凡挡在他前面的活物,非论是人还是马,俱化为碎片,碎肉飞溅,鲜血迸发。
戋戋山道,算得了甚么!
与唐朝比起来,吐蕃非常非常穷,跟叫化子没不同,李嗣业言来极是高傲,昂扬着头颅,胸膛挺得老高。
李嗣业听出了李昌国话里的轻视之意,笑着道:“兄弟呀,你也不想想,吐蕃那么穷,连裤头都快没得穿了,哪有钱制作坚毅的城池!”
一个李昌国已经够吐蕃受的了,再来一个英勇不在李昌国之下的李嗣业,吐蕃人那里还敢抵挡,呼啦一下,跑得远远的,李昌国和李嗣业身边竟然没有吐蕃兵士了。
“这就是连云堡?”李昌国把连云堡一通打量,非常讶然,一脸的难以置信。
李昌国与李嗣业分歧,李嗣业端着陌刀在吐蕃军中横冲直闯,无所遇敌手,他所过之处必是一地的尸身,流淌的鲜血。李昌国倒是朝阿谁缺口处杀去,他是筹算从缺口处登上城头。
“那缺口太小,容不下我呀!”李嗣业的块头比起李昌国略微大些。
望着杀气腾腾,浑身是血的李昌国,吐蕃兵士不敢撄其锋芒,不住后退,一个劲叫唤李昌国事妖怪。
如此首要的城池,有如此之多的缺点,要不是李昌国亲目睹到,打死他也不信这是真的。
“是呀!”
杀散这里的吐蕃兵士,李昌国直朝城头上杀去。
边令诚的公鸭嗓尖细刺耳,倒是包含着无穷的高兴与赏识。
李昌国这比方还真是形象,乍一看,吐蕃在西域的计谋支撑点跟穷户窟没不同。
“好!就这么说定了!我必然要比你先登上城头!”李嗣业欣然同意,提着陌刀就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