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唱词[第2页/共3页]
这莫非就是相亲看对眼了的感受?孙纳福如是想着,竟然难堪的有些脸红,将眼神飘移开了一阵才回过来道,“呃,鄙人所作的不是诗,是词,蜜斯如果喜好,便唱吧!”
“呃······”武元庆闻言语塞,他并未退隐,还真不是个官。
世人的目光此时也跟着武元庆看去,便见他身前有一女子,约莫十三四岁,个子不高,五官却非常精美,特别那皮肤,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亲上一口,此时她正双手抱着一把淡红色琵琶,看向武元庆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愤怒。
宿世的时候,从小学到高中,父母给他报的兴趣班不是外语就是声乐,绘画,乐器类的,到了大学的时候,为了泡初恋女友,便偷偷的报了她地点的诗社,当时候固然读的大多是当代诗,但古诗也有很多,只是光阴久了好多都记不起来了,好多又只能记得此中一些句子,此中,写重阳的,又应景的,还真不记很多少。
绿杯红袖趁重阳,情面似故里。
而起先还待看孙纳福出丑的武元庆,此时脸被打的咔咔响,那里还敢出声,只得灰溜溜的躲到了一边,幸亏他爹明天没来,不然少不得狠狠抽他一顿。
这一幕也毫无例外的被李世民看在了眼中,让他不测的是,在这女子身后不远处,孙纳福阿谁较着高出世人少量的脑袋正在此中,这娃挤在女人堆里看热烈,莫非是瞧上了那家的女子了?
听了孙纳福这话,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笑声,那武元庆的脸更是气成了猪肝色,怒道,“莫非你个七品小官也有诗要献与陛下?”
清脆的琵琶声响起,浩繁喝酒会商诗句的王公大臣们尽皆温馨下来,目光向亭前的虞秀儿看去。
在武元庆的谩骂声和虞秀儿崇拜的眼神中,孙纳福徐行走向亭前空位,一边走,他脑海里一边在想着剽那首为好。
“是监丞,不是奸臣,鄙人也是有品级的,正七品下呢!不晓得武公子何品何级啊!”
“你的拙作太拙了,人家蜜斯不稀得唱,你还死皮赖脸,当真不晓得耻辱二字如何写么?”
孙纳福脑袋中灵光一闪,想到了晏几道的一首《阮郎归》。
唐时唱诗是贵族圈子里比较风行的活动之一,当然,普通以善琵琶,瑶琴的女子以乐曲共同,再配上清澈奇特的桑音唱出为最美,在青楼当中,有专门唱诗的妓子引领着唱诗风潮,各官宦世家的蜜斯,无不争相仿照。
“孙大人慢走,不知小女子可否唱一唱你所作之诗。”抱着琵琶的虞秀儿快步的拦在了想要退场的孙纳福面前,那我见犹怜的眼睛和孙纳福一对视,便感受有电光在两人身材之间流转。
欲将沉浸换悲惨,清歌莫断肠。”
“你是何人,敢出言热诚与我。”
虞秀儿端的是声若黄鹂,光是听她说话的声音,都感受舒畅,这让筹办逃离的孙纳福决定留下来看看她到底能将这首词唱的有多动听。
“怎地,秀儿mm瞧不起哥哥的拙作?”当着世人的面被拂了面子,武元庆面色阴沉道。
“天涯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
说话的不是别人,恰是站在虞秀儿身后看热烈的孙纳福,在后代,吃瓜大众看热烈的时候帮手说两句公道话很普通,可惜,孙纳福还没有适应这个期间的端方,替人出头但是需求有呼应的气力的,不然,就是粉身碎骨的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