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拜将[第2页/共2页]
进得御书房,李世民道:“叶爱卿,李靖领兵,朕是同意的,朕也感觉他非常的合适,只是他吃过败仗,现在在军中的声望不可,怕是难以服众啊,如此一来,让他领兵,反而有些不当,这里没有外人,叶爱卿把本身的意义给朕说说。”
演武结束,李世民回宫,把叶小天也给带了了去。
说白了,就是折损天子的颜面,来晋升李靖的声望和职位。
如果回绝,怕是本身没有甚么出息了吧?
震惊,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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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解释了一番,李世民听完以后,顿时就明白过来如何回事了。
这个亏,他只能咬牙忍着了。
演武又持续了一段时候后,便结束了。
这倒是让叶小天有点觉得,他感觉李世民本身去就行了,不消过分昌大,毕竟只要李世民去了,这事就准能传开,目标也算是达到了。
寻觅一个能够灭掉突厥的统帅这件事情,李世民一向都没有健忘,并且把这件事情当作了重中之重,若不处理,那灭掉突厥的事情,便没有能够啊。
他找不到更加合适的人,也就只能扣问一下叶小天了,毕竟李靖是叶小天保举的。
叶小天道:“陛下,这吴鹏之以是赢,跟我在马蹄上钉的阿谁马蹄铁有干系,此人穿了鞋子跑的快,马穿了鞋子也一样跑的快啊,这马蹄不磨损,对于晋升马的速率和耐力是有很大帮忙的,当然,如果第一次比试就加马蹄铁,吴鹏倒也不成能是慕容极的敌手,但如果第二次比试,吴鹏的马加了马蹄铁后,耐烦比慕容极的必定是要好一些的。
李世民有点不解,道:“无妨,你且说说如何做吧。”
两小我的马刚才都跑过一遍了,以是再跑,并没有任何不公允一说。
再次比试,仍旧如此。
慕容极的马是汗血宝马的后代,不管是在耐力上还是速率上,都是更胜一筹的。
不过思虑过后,他还是点了点头:“朕的脸面不算甚么,渭水之盟已经丢过一次了,若不能灭掉突厥,这面子永久都找不返来,亲身请李靖拜姑息亲身请他拜将,明天,朕带着一些文武官员同去。”
‘这马蹄铁制造轻易吗,可否在军中推行?’
以是一开端,吴鹏的马就落在了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