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赠马[第2页/共2页]
夷男更是穷追不舍,快马快箭,携大胜之机,一人奋力追逐,将余下统统突厥兵尽数射杀。
富丽如跳舞普通的剑技,致命可骇,却不见血腥,统统死在她下的都是一剑射中身材关键,毙命当场。
罗士信也确切需求一匹良驹,也不客气道:“那我就收下了,一利咥夷男,你的名字我记着了,今后我们会见面的,到时请你喝酒!”
只如果故意人,不丢脸穿关头。
夷男目送罗士信、裴青衣两人拜别,看着一地的尸身拿出弯刀,用力一拗断为两截,切齿赌咒:“我一利咥夷男,不灭突厥,誓不罢休。”
夷男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在罗士信、裴青衣身上扫过,再次作揖道:“两位仇人有苦处,夷男也不强求。作为铁勒人草原狼神的子孙,做不到有恩必还,将会遭到狼神的鄙弃,无颜保存于世。贪婪的突厥人杀光了我的兄弟,抢走了我的财产。独一剩下的就是这匹有着汗血马血缘的宝马,还请仇人收下。”
突厥人大骇混乱,他们远远瞧见罗士信他们的存在,亦做好了迎敌筹办,却没有想到英勇善战的百夫长会一招丧命,英勇的突厥兵士瞬息间就死了六个。
突厥兵向来勇猛,但面对罗士信、裴青衣这一刚一柔的煞星,也全无胆气持续应对,个个吓到手脚冰冷,加上素有勇悍之名的夷男,唿哨一声拨马便逃。
他们此行目标是找人,并不像节外生枝,只是这个夷男如果汗青上的阿谁夷男,现在死了对大唐王朝是一大抵命丧失,不得不施以援助之手,也不筹算与这个夷男有过量的交集。
空中罗士信接太长矛,回马一枪,将那名双手齐断的突厥兵士穿了个透心凉。
论及马战,枪矛才是他最为顺手的兵器,一枪扎死阿谁突厥兵却涓滴不断,长矛挥动,那又有十名突厥兵兵好像纸糊的普通,刹时就被捅倒在地上。然后纵马踏过他们的尸身,往最深处杀去,只留下十道飙起的血柱,好像赤色喷泉。
“好工夫!”罗士信将这一幕瞧在眼底,忍不住大声奖饰。
他的射速不快,但准心不差,能力微弱,加上两边间隔不过十几步,扭转的箭羽也有追魂夺命之效,转眼间已稀有人倒地毙命。
罗士信大为心动,这才正视起面前的这位年青的男人,他二十五六出头,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神情威武,很有一番气势。他牵的那匹马儿一身火焰红色,满身竟然找不得一根杂毛,神骏非常。
但是突厥人能说汉语就不简朴了。
罗士信与裴青衣打个号召,一同回身的拜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