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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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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字写的歪歪扭扭,如同蚯蚓再爬一样,顿时引发一阵狂嘘,已经有人大声起哄起来道:“连字都写不清楚的人,也配来比拼诗文么。”

沈红叶又沉吟半晌,才持续道:“ 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轻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连秦臻听了也晓得,明天想要藏拙是不成能的了。

“你姐姐秦寒玉但是在四周,从速叫她现身把。”

又过了一会,它持续吟道:“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萧萧。”

看来大师也都晓得沈红叶的这个风俗,常日多做“好风凭助力,送我上青云”之类的豪言壮语,到了酒后,恰好常常感慨光阴易老,光阴难离。

这句一出,沈红叶本来已经涨红的脸,俄然变成煞白。

这首词一出,世人便都晓得这是好词,为沈红叶鼓起掌来。

好久,沈红叶才缓缓道:“ 一片春愁待酒浇。江上舟摇,楼上帘招。

有很多人,已经黯然落下泪来,用衫袖擦去。

秦臻发笑道:“你比我还小一岁,何来光阴易老,光阴仓促之感。”

只见老鸨早有筹办,已经筹办了笔墨纸砚。

令人不成思议的是,此句仅仅是这首词的第一句罢了。

沈红叶略一沉吟道:“好,就由我先来。”

沈红叶不知秦臻何意,答道:“十七。”

要晓得与沈红叶订交的才子中,并非满是撼阳城中人。

他本来筹算奋笔疾书,写出来的东西,比念出来的明显更加直观。

沈红叶难堪了半晌,怒道:“我做甚么气势的诗词,关你屁事,作诗词当然气势要多样化,只能做一种诗词,岂不是才学有限的表示。“

高举人看出秦臻是心机,悄悄在秦臻耳边道:“沈天寒是沈万山结拜兄弟的遗腹子,暮年沈万山膝下无子,便收他为义子,沈红叶是前面熟的。”

秦臻才不睬他们,略微调剂了一下笔韵,径直在纸上写下:“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豪杰。”

这大乾朝用的也不是简体字,秦臻好久没碰羊毫,还要重视不能写出错别字,写出的字,必定都雅不到那里。

这首词全数念完后,世人都是大声鼓掌起来。

只见秦臻下笔,写下《临江仙》三字,是为词牌名。

真是一出错成千古恨,现在秦臻悔怨也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写了。

他们经常感慨,不知要何时,才气科举中第,光宗耀祖。

他的目标,是要与沈红叶寒暄,让沈家和他一起同事制盐买卖,并非要和沈红叶一较高低。

赞誉声中,满是至心嗟叹,没有半分恭维阿谀的姿势。

沈红叶做完这首词,仿佛耗尽了一身力量一样,拿起酒坛喝了两口,才勉强规复了元气。

秦臻笑道:“沈兄平常多做豪壮的诗词,人说酒后吐真情,为何到了酒后,却偏都是些伤感旖旎的诗句。”

秦臻听完这首词,倒是讶然道:“不知沈兄本年贵庚。”

不过看来,这沈红叶心高气傲的很,才学也是非常霸道,如果不拿出一两首绝活,定然难以礼服他。

可见宿主除了吃喝嫖赌,对其他真的是漠不体贴啊。

这首词中,充满了光阴易老,客在他乡,光阴无情之感,让那些远在他乡的才子,很多生出同病相怜之感。

笔墨纸砚刚上来,秦臻就为本身的决定悔怨了。

如第一句就让人有风起云涌,大开大合之感,前面几句定然更加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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