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被狼叼走[第2页/共3页]
不晓得为甚么,这匹野狼没有躲开,或许是轻视我,被我的石头砸中眼睛,顿时血流满面,收回惨烈的嘶叫。
胜利了,但现在题目又来了,野狼跑得那么快,我能跟上么!
家里另有三位标致的老婆,另有那么多兄弟,另有很多任务,都需求我,我不能在这里魂归西天。
冷香凰身子狠恶的颤抖,双腿颤抖就要瘫软在地上。我伸手将她搂在怀里,她死死的抱住我,还在瑟瑟颤栗。这让我生出了一种庇护欲,另有一种激烈的求生欲在发作。
“方寒……你看……你看那只狼的嘴角!”
话音刚落之际,一声狼嚎炸响,我猛地将冷香凰推动灌从,大呼:“不想死就别出来,乖乖等着我返来,哪都不准去!”
说完,我身子朝中间爆射,同时在地上抓起几块锋利的石头,朝着冲过来的一匹狼射了畴昔。
因而我提着长棍子冲了返来,借着阵势,我腾跃起来一个穿刺,再次杀掉一只后我在地上一个翻滚,躲开狼爪的攻击。但是野狼很多,我肩膀一痛,一匹狼竟然咬住了我的肩膀。
冷香凰抱着我的身子,仰着脑袋,痴痴的问:“真的?仙仙真的没事?”
野狼作为群居植物,有气味是很普通的。我谨慎翼翼的寻着骚味而去,未几时我看到一个小山谷,内里都是野狼,大抵有四十匹摆布。
我如何能死在这里?
身故存亡的时候,老是能让人猖獗,变得略微强一点。我速率缓慢,几近每一棍子都能打到野狼,短短之间又有四匹狼死于我的棍下,另有几只收了伤,当然我身上也鲜血淋漓。
但是,这时候,狼群动了。
实在,我心底也在打鼓,但现在我必必要让冷香凰安宁下来,不能让她完整崩溃。
“既然是咬飞仙手臂,那么能够不感染血迹么,不成能!”
“啊?”
冷香凰眼泪又出来了,我听到野狼喉咙里的嘶叫,急道:“没时候了,趁现在狼群还没有打击,你快去躲起来,我待会儿会引开统统野狼。不消的担忧我,我方寒但是王者!”
我指着那块白布解释说:“你看那白布上除了一些泥土的肮脏并没有一丝血迹,假定那头狼吃过飞仙,那白布就是咬飞仙手臂时候扯下来卡在牙齿上的。”
这匹狼个头比其他野狼都大,健旺的四肢充满着力量,两颗獠牙在淡淡月光下闪动着慑人的寒光,狼王。
这兵器不错,仰仗我的力量,只要刺中野狼,就能洞穿它的身材。
我扑杀畴昔,一只野狼被我洞穿身材。这一幕仿佛震慑住了野狼一下,我趁机往丛林深处跑,但我没有跑远,我需如果把狼群引开,假定我跑走了,那些野狼反而去追冷香凰我找谁哭去!
“方……方寒!”
“嗷呜~~”
如果更多的野狼前来,我就死翘翘的。再说,我的目标不是杀野狼,而是要去野狼的老巢。我只能跟着野狼前面跟畴昔,以是我要尽快杀得这些野狼惊骇才行。
更让我心惊胆战的事,在山谷中间一块大石头上,躺着一小我,鲜明是冷飞仙。在她脑袋中间,趴着一批浑身黑毛油亮的野狼。
我顺着冷香凰手指方向看畴昔,顿时身子一紧,有些惊惧。因为那一匹狼的嘴角挂着一截红色的步,应当是挂在了牙齿上没有弄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