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葡萄酒与肉夹馍[第1页/共3页]
燕幕城渐渐把馍放回盘子里,叹了口气,“老板娘,你还是给我换一个端庄点的馍吧,要不我去别家。”
之前,她对任何一个门客向来不假辞色,想揩她油水的地痞恶棍个个被她一把圆月弯刀追得鬼哭狼嚎。总之在饕鬄客眼里,这个妖艳的老板娘就像一朵西域引进的红玫瑰,标致却带刺。
酒就装在透明的杯子里,红得刺目。
“奥妙。”燕幕城笑了笑。
“你敢!”夏曼古丽重重一拍桌子,她叉着腰,敏捷地让小二上了两个原汁原味的肉夹馍,再亲身端来两杯葡萄酒。
“这酒有点意义,咦,你脸如何这么红?”他笑着发明面前的老板娘脸上除了酒红外另有一种特别的红。
这鬼鬼祟祟的小行动,立即惹得在一旁打扫房间的汉族小丫头噗嗤一笑,“老板娘,是不是有相好的来面馆吃馍了?我咋没闻声喜鹊叫呢?”
“这噗通倒是很甜,但是你在摸内里仿佛还放了一种辣舌头的东西。”燕幕城苦笑着说,还用心伸解缆红的舌尖。
她把酒轻推到桌前,脆声说:“这是我故里楼兰特酿的葡萄酒,你尝一口。”
可惜这几年来,她俄然很少跳了。
不过现在,他有些发懵。
作为当时天下上人丁最多范围最大经贸最发财的都城,长安的老百姓把“一日之计在于晨”的中国古训阐扬得淋漓尽致,起得比太阳还早的人大有人在。
没想到明天…明天…
夏曼古丽轻笑着碰了对方的杯子一下,将嘴唇放在杯子边沿浅浅呷一口,一抹红晕在两颊若隐若现。
……
现场的门客们又泪流满面,这葡萄酒传闻是本店的镇馆之宝,别说他们,就连长安的官二代前来,也没捞着喝上。
在各国贩子当中,他们很多人都舍不得分开长安,挑选定居和本地人通婚,由此不但爱上了长安的女人,还爱上长安的美食,此中最喜好吃的就是肉夹馍。
总之是你来我往,皆大欢乐。
夏曼古丽捂住快跳出的心口,张牙舞爪暴吼一声:“你特么到底喝不喝?”
瞥见比黄金还精贵的美酒竟然被这不识货的土包子吐了一地,在场见过世面的胡商们都是心碎了一地。
而想要拿到这里的“绿卡”,来往两地经商无疑是最好的体例。
但是,明天太阳竟然从西边升起。
这统统夏曼古丽都看在眼里,笑容更是光辉,在她内心,全天下的男人都比不上面前这个汉人男人一根手指头。
这年青人是个汉人,看上去挺穷,一身浅蓝色粗布衣衫,肩上还打着两个补丁,并且细心看去,他束发的带子仿佛就是用他一截袖子边剪成的,因为左边袖口仿佛比右边短了一圈。
……
更可爱的是,作为当事人,阿谁蓝衣服的穷小子对本身拉的一屋子仇恨浑然不觉,还是捧着个白馍发怔。
作为长安美食街最大的一家胡人肉夹馍面馆,女掌柜夏曼古丽在一名特别客人来了以后,神采包就立即亮了。
有些民气脏已接受不了,馍啃了一半,就仓促结账走人,并发狠说再也不来了,可本身也晓得这是屁话。因为全部长安城能找得出第二个这么素净又凶暴的老板娘吗?
让人不测的是,这个年青人寒酸的穿着下却有一张器宇轩昂的脸,眉如利剑直飞两鬓,眼睛看起来懒懒惰散,却透着一股凌厉的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