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荒野狼群的逆袭[第2页/共3页]
面前除了洞口的一点亮光,四周几近看不清甚么。独一让他感到欣喜的是,洞内是暖和的。洞内的温度的确和内里天壤之别,让他既感到清暖而温馨,如果不是要去寻觅女儿苏米亚,今后比及夏季大雪来临的时候,他倒能够带着一家人到这里过冬,倒是不错的一个挑选。只是这里要储备充足的粮食,要不然,出去寻觅食品也是一个困难。而他此次掉下来,算是神灵保佑,非常荣幸,连狼带马都一起掉下来了,这些食品才气包管他好好地活下去。
当野狼跟在前面,即将想扑上来的时候,苏米亚的父亲此时已经做好防备的筹办,他起首是扔下了白天捕获的猎物,但是,这点猎物,只能临时让那三只饿狼中的一只停止追击,别的两只狼,却还是是跟在他的身后,紧紧地追了上来,并且是间隔越来越近。
他站立起来,将衣服上统统能装进食品的处所,全数都塞满了狼肉。那两端狼固然很瘦,但充足他吃上几日,至于本身的爱马,没有到关头时候,他是舍不得吃下本身的那匹马。然后,他每走几步,就在墙壁上用刀刻下一道道深深的印痕。如果万一在地穴内里走得很远了,他还能够顺利回到这个处所,毕竟这里另有他的一匹愛马,能够在他孤单无助的时候,听他说说话。
好了,现在不是两端狼来吃他,而是他先来吃那两端狼了。他用刀把此中的一头狼的身材撕下一块,然后就在撕下豁口的处所,冒死地用刀切下一块块的狼肉,再别离装在本身的身上。把狼肉切成一块一块的形状,如许既轻易照顾,也轻易吞咽,这些狼肉和马肉,如果气候不是很冷的话,完整能够让他度过一段光阴。至于找到出口,他昂首看看火线暴露的一丝亮光,他发明,从亮光到地穴的深处,另有很长的一段间隔。
实在,深更半夜,碰到野狼,这既是最让人担忧的事情,又是没法制止的事情。别觉得风雪能够反对人的脚步,但是,却反对不了野狼的脚步。
雪地上马匹奔驰的速率,底子不及野狼的快速追击,眼看着他的那匹马就要被此中一只狼追上了。
草原上的人都晓得,不管是本身吃下多少牛羊或者狼,也或者是狼群的某些狼吃下了本身,都是天然的一种完美归宿,他完整接管这类看法,他但愿最好的成果是狼能一口咬住他的脖子,如许,在今后撕咬的过程中,他就不会接受一次次被撕咬的痛苦了。
当苏米亚父亲醒来的时候,四周是安宁的,暗黑将统统粉饰,他不晓得本身在这里躺了多久?他试图在黑暗中摸索着那匹马,还好,它并没有分开很远,就在他身下的不远处所。但是,摸摸它的身材倒是冰冷的,申明它已经灭亡了。他想起本身和马匹一起掉下来的时候,马匹是鄙人面的,以是他没有摔死,而那匹马摔死了。他四周摸索着,终究又摸到了几条细腿,也是冰冷的身材,那是两匹饿狼。不错,现在也一起掉了下来,现在都是他的朋友,固然这朋友是不能说出一句话的。他只是可惜了本身的那匹马,跟了本身那么多年,现在也离他而去了,这些让他不免有点伤感。
在这条路的正火线,有一道低矮的土梁,伸展着向前约有十几里,凹凸不平。遵循一代代白叟的说法,这儿原是有人群居住的处所,但因为时候的长远,这里的泥土早已被大风吹干,土梁上的泥土也被换了一茬又一茬。现在的这段土梁,不晓得颠末多少风霜雨雪的浸礼了,以是它既显得陈腐,又让人能够猜想这里的土梁上面,究竟埋没着多少无人晓得的奥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