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夫子炮灰 何去何从[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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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陆四打断了马新贵,问道:“赵忠义跟着的阿谁将领是不是姓金?”
“牲口!”
如果真如马新贵所言,守河的这支官军要将他们几万河工裹去当夫子,那陆四敢断言,这些河工的家里怕是十有八九都要戴丧了。
“你这动静听谁说的?不成能,我们是来挑河的,他们凭甚么拉我们的夫子啊!”
.....
从戎和夫子但是两回事。
故乡的兵和客兵更是两码事。
“仿佛是,”
前者还算故乡父母官,后者,虎狼也!
马新贵“噢”了一声,带着几分迷惑持续说道:“赵忠义那小子离家几年,晓得我们盐城县的人在这出河工,便想过来看看有没有熟人在,没想撞上他表哥王四...”
周旺失神的问了句:“官兵甚么时候拉我们走?”
马新贵转头朝陆四看了一眼,反问了他一句:“你说呢?”
“这么说来,事情是真的了。”陆四的神情从凝重变得阴沉。
赵忠义的设法很简朴,就是能救一个算一个。他以为只要表哥王四把这个动静散出去,不能救下统统人,起码也能让故乡上冈的乡亲们躲过这一劫。
马新贵侧头想了想,“对,听王四说他表弟跟着的是一个叫金声恒的将军。”
要在淮扬巡抚衙门和北边来的不着名军队选一个,陆四必定毫不踌躇选前者。
“我不是不信你,我只是想晓得更多一些。”
“这个我就不晓得了,归正早走早好,说不定那帮官兵等不急了天亮就要带你们走呢?”
想到王四逼迫自已的景象,周旺拳头紧握,死死看着脚下的淤泥,恨不得把王四再扒出来剁成肉泥才好。
“甚么?”
“我看没这回事,守堤的那些军爷看着挺好,如何俄然就要拉我们当夫子?”
盯着神采凝重的陆四看了几个呼吸,马新贵“嘿”了一声:“那好,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十足奉告你。”
夫子不是人,他们乃至连被称为人的资格都没有。
陆四曾想过叫新来的淮扬巡抚拉了壮丁从戎,因为这说不定是他的一个机遇,但这个机遇的前提是淮扬巡抚募兵,而非是叫外埠来的兵拉了夫子。
“有事理,”
但马新贵说给官兵当夫子是九死平生,这就有点吓着广远了。
成果这小子在北边的河南要了一年饭后不知如何的就当了官军,因为打起仗来不要命,被上面的将领看中收在身边当了亲兵,还给改了个名字叫赵忠义。再厥后赵忠义跟着的阿谁将领受漕运总督所召带兵来了淮安防河,他便也跟着过来,算是回故乡了吧。
马新贵瞥了眼陆四,有些愁闷:“你不信我说的?”
极少数的夫子会荣幸的存活下来,然后他们就会被称为精兵。
马新贵叫陆四的反应弄得有点猜疑:甚么公然是他?
明末军纪废弛之祸首祸首就是客兵。
按马新贵的说法,王四有个表弟叫赵三喜,几年前在镇上失手把人打成重伤,惊骇官府抓他做牢吓的连夜跑了。
精兵的定义在这个期间实在很简朴――别人死了,你还活着,你就是精兵!
因为不管是官兵,还是流寇,他们在兵戈的时候都会把夫子用在第一线,是谓以性命去耗损敌手的弹药箭枝,或以性命去填平敌手的堑沟。乃至,还会在缺粮的环境下以夫子为食品,如那位已经降了清的祖大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