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酒馆后巷[第1页/共4页]
远远地,罗纳德的声音缓缓地说道。
地上的酒鬼俄然跳了起来,朝着戈登飞扑过来,半途中一把夺过尸身紧握的那把匕首,朝着戈登的咽喉猛地划过了过来。
酒鬼翻开酒瓶,嗅着朗姆酒的酒香,咧嘴笑了起来。只见他一手拿着酒瓶,身子晃闲逛悠的朝着坐位上走去,一边走着,一边端着酒瓶对着嘴巴吹了起来。
不过有谁在乎呢?
锋利的匕首几次的切割着,很快便将戈登的人头割了下来。
白狼佣兵面带嘲笑,从腰后拔出一把匕首,朝着地上爬着的酒鬼走去。
戈登一愣,看到一向乌黑的钢针不知甚么时候插在了他的咽喉上,脸上的嘲笑还没有退去,但是却已经完整的凝固了。
啪嗒~
打猎魔兽,捕猎大型野兽,乃至是佣兵庇护商队,有很多处所需求用到这些兵器。
一个喝的醉醺醺的酒鬼罢了,只要有酒喝就好,哪怕他现在给的是一个金币,明天酒醒以后也不会记得的。
戈登伸手摩挲着下巴,面带嘲笑:“干脆直接挑了手筋吧,给他好好的长长记性。”
“戈登,你说我们是打断他一半的肋骨呢,还是直接挑了他的一条手筋呢?”
没有回应,戈登的火伴身材微微闲逛一下,猛地栽倒在了地上。
酒鬼嘴角扯动一下,面带嘲笑,伸手在脸上一抹,整张面皮都被剥了下来,暴露了罗纳德的五官:“此人皮面具还真是好用,贴到脸上一点马脚都没有,就连最纤细的神采都能假装出来。”
“醒来了可别怪我,谁让你本身眼瞎呢。”白狼佣兵嘲笑着,弯下了腰。
而用不了多久,这些人的人头就会莫名其妙的呈现在了各个角落,被白狼佣兵团的人发明。
“这两小我头,要丢到甚么处所去呢?”
“戈登,你说团长他们要甚么时候才气抓住阿谁家伙?”一个白狼用兵端着一杯朗姆酒小口的喝着。
戈登惨叫一声,猛地向后跳去。
白狼佣兵团的成员皱眉看着他:“滚蛋,这里有人坐了。”
一群佣兵堆积在一起喝酒,一旦有人喝醉以后,打斗打斗甚么的实在是家常便饭,哪家酒馆如果一个月没有十几场架打,那就申明这个酒馆的酒不敷纯,买卖也不敷红火。
旅店内的佣兵们纷繁收回了视野,持续和身边的朋友谈天吹牛起来。
罗纳德对劲的点了点头,提起包着人头的衣服走出了巷子。
酒鬼一把拉过椅子,整小我便坐了上去。
格雷戈里实施了半宵禁状况,每条街道上都有着白狼佣兵和守备团的兵士瓜代巡查。他们编成一支支小队,每队起码十人,全部武装,有的人乃至还配着十字弩。
“那你说他到底是藏到甚么处所去了?”中间那人摇了点头,叹口气说道。
“从速滚蛋,别再我表情不好的时候招惹我。”名叫戈登的白狼佣兵伸手推了一把酒鬼的胸口,早已经脚步不稳,胸口被这么一推,整小我直接抬头倒在了地上。
两人端起酒杯,碰了一下,纷繁苦笑。
酒鬼站在那边,神采安静,看着惊骇的捂着本身咽喉的戈登,仿佛做了一件无关紧急的小事。
“来……一瓶……朗姆酒……”醉汉走到吧台那边,丢下一枚银币,浑身酒气的说道。
旅店浑家满为患,每张桌子上都坐的有人,乃至就连雕栏那边都有几小我半倚靠着,手里握着酒瓶子边喝边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