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猎杀魔头(上)[第2页/共3页]
“嗖!”
这就是血妖王披收回的气味。
“嗖”。
玉轮潭边有一棵低矮的赤色神树,树冠上发展着一颗颗赤色核桃。这赤色核桃是一种灵果,能滋补灵魂。树冠上的赤色核桃一共有一百来颗摆布,一个身穿兽皮的老祭奠带着族人在赤色神树四周停止陈腐的典礼,他们先是跳了一种古怪的祭奠跳舞,以后又用猩猩的血液来灌溉赤色神树。
击杀大蛮王后,银铃王三人就返回天网总部,而林海一小我留了下来。林海要一小我去猎杀血妖王、金蚕娘娘。不杀掉这两个魔头,他就不会分开岭南。此时正值中午,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的模样。林海站在原始丛林内的一棵古树的树杈上,了望着远处阴沉沉的天空。
大蛮王身躯魁伟,皮肤乌黑,身上穿戴一件妖兽皮甲,手中握着一把斧子兵器。他固然是天赋强者,可面对银铃王这等老牌杀手,也是完整处于下风。只鏖战了半个小时,大蛮王就被击杀。
典礼结束后,老祭奠从树冠上摘下三颗赤色核桃,毕恭毕敬的把赤色核桃送到玉轮潭湖底的洞府中。
“嗯?”
血族,不吸血就没法保存。
浅显人很难在这类卑劣的环境中糊口,是以岭南的原始丛林中很平静,没有外界繁华社会的喧哗,是一些修真者闭关修行的好处所。
岭南十万大山,层峦叠嶂,这里地处亚热带,酷热潮湿,广袤的原始丛林中,植被麋集,是典范的热带丛林气势。林海幼年是在北方小城长大,这座北方小城就是林家的族地。北国的气候与岭南完整分歧,丛林也与岭南有很大分歧。
身躯庞大的尊者看着小不点一样的大长老。这大长成本年才三百来岁,在这活了近两千年的尊者面前,确切是个小家伙。巫神殿的历任大长老都是把这位尊者当作前辈谨慎供奉着,不敢涓滴获咎。
“嗡~~”
“去请尊者!”
“好家伙!”,林海呈现在洞府外,凝睇着洞府内的血妖王。他感遭到血妖王披收回的彭湃血气,双眼微微一眯,“这血妖王最喜好吸食修真者的血液,以此来补充本身的功力,传闻他已经吸干了三四个浅显天赋的血液了,至于后天层次的修真者,血妖王更是不知吸干了多少个,这家伙跟西方那些血族没甚么不同,乃至比血族更可爱”。
血妖王吼怒。
丛林中的一些地区有瘴气,还稀有不清的毒蛇蚊蚁。
林海一伙人飞入岭南的原始丛林中。四小我,外加一条狼,身上都环绕起锋利的天赋罡气,无坚不摧,挡在面前的一些树枝、藤蔓都被天赋罡气粉碎成沫子。他们就好似压土机一样,缓慢进入原始丛林深处。
“大蛮王!”
林海身躯一闪,向血妖王地点的玉轮潭飞去。
血妖王看到洞府外的林海,不敢冒然进犯,而是仓猝通过传音玉佩求援。
……
浅显天赋层次的老祭奠把赤色核桃供到血妖王面前。血妖王是一个俊美的青年,一双妖异的紫色双眸中有着浓烈的邪气。他身穿一件赤色法袍,身上披收回浓烈的血腥味道。他的手指是赤色的,赤色手指上另有螺旋形的妖异斑纹,给人一种诡异的感受。
“仆人!”
“嗖!”
林海的眼眸变成七彩色,诡异的精力量力从他的七彩眼眸中爆射而出,涌入血妖王的脑海。顷刻间,血妖王的神采就狠狠一变。修炼到血妖王这一层次,灵魂极其强健,就算是林海的七彩瞳术也仅仅只能管束住血妖王,让对方的气力骤降,没法通过灵魂来灭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