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骑马去省城[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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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逢冬末,这些收成未几,也没有积储的山民就会成群结队的下山停止掠劫,侯爵每年在这个时候,除了调集本身领地上兵力,也会雇佣一部分具有骑士气力,但是却没有受封也并没有其他神灵采取的野骑士一起去跟这些下山的劫匪们干上两场。
说实话,他们一点都不乐意跟这些轻贱的泥腿子打交道,最好的是那些进城干活的人交纳的铜比索也比这些难以清算的物件来的利落。更不要说,这些泥腿子身上,就算你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榨不出多少油水,真正值得他们脱手的大鱼,额,好吧,都是像陆斯恩如许的家伙。
并且陆斯恩的脾气,只如果一骑在顿时,就显得有些暴躁,被他称为“怒马症”……
“他死定了,他绝对死定了!瞪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他身后的那两个女人!”卫兵队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神采,要不是看在他们是本身亲信小弟的份上,早就两耳巴子扇开,本身一小我独吞算了。
“咳咳,站住!”卫队长喝止了陆斯恩,正筹办开口说些甚么。
至于陆斯恩嘛,一个是不熟谙四周的地理环境,别的一点就是,并没有捋清那张简易舆图的他,在解缆后,直接选了一条通往劳斯镇的直线,诚乃真猛士也。
这些野骑士大多都是一些贵族的远房,富商的次子,和侵犯穆恩的那伙地痞骑士又是别的一码事了。
“闭嘴吧,两个蠢货,怪不得我们同时插手城卫队,现在你们两个却要听我的,看在这个大肥羊的份上,我明天给你们讲点东西,如果我明天在他身上捞不到30个第纳尔,我这个队长也就不消干了!”
因为是出去消耗的,以是此次陆斯恩也算得上是轻装上阵,将他的行李箱留在了家里边,除了那些田野的必须品,他就带了一袋子金子和地痞骑士的脑袋。愤恨这冻人的气候,带着艾莉跟尤娜日夜不断,只用了六天的工夫,就顺着舆图的方向,看到了劳斯的城墙。
“蠢货,你好都雅看人家手里边购置的家伙,另有那两匹马,我估计能弄的到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