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雪人和毛衣[第1页/共4页]
这话如何听着有点托孤的味道……
亲妈的神采很活泼,融少女的调皮和少妇的娇媚于一身,杜秋因而抬手抢拍了一张照片,灿烂的闪光灯晃的杜春华面前一黑,反应过来以后哈腰抓了一把雪砸了过来,愤怒道:“你个死小弟,我又不是色狼,闪甚么闪!”
“我刚从机房返来没一会,还没细心看,不过刚才下载的时候看到了约翰・霍尔的名字。”
电话刚响了两下就被接了起来,陈大猷一反早上那种不紧不慢的带领调子,用较着带着镇静情感的声音说道:“杜秋,我刚才去了趟机房,用你的帐号收到了上百封美国发过来的电邮,呵呵,这下你要着名了。”
“他是青云山量子物理研讨所的一个研讨员,叫陈大猷,明朝抗倭名将俞大猷的阿谁大猷。”杜秋一边玩弄相机,一边解释道:“实在没甚么,我写了几篇关于计算机编程的小文章,明天在他那发到互联网上去了,能够老外看了今后感觉我写的不错。”
当一行人回到家的时候,杜春华正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喝杜秋煲的羊肉汤,她没有效调羹,而是右手端着大碗,左手握着一把花生米,喝一口,吃几粒,身姿坐的笔挺,共同盘起来的长发和大氅式的风衣,刚柔并济,绰约多姿,仿佛一个纵横江湖,豪气干云的侠女。
“是么?”杜春华半信不信,侧着头问道:“你真会写电脑法度?”
这不就是Linux之父林纳斯・托瓦兹在自传里提到的阿谁大胡子么,他但是林纳斯第二个女儿的教父,两人干系非常密切……
“废话!我已经对不起你姐了,绝对不会再对不起本身的儿子。”
“我是他娘舅,又不是他爸爸。”杜秋有些心烦,没好气的说道:“就算离了婚,该你卖力的,你还得卖力。”
“怕回家。”杜春华幽幽说道:“你已经十几年没有归去了,很多人和事都变了,特别是咱爸,现在峻厉刚硬的很,你想好了如何见他吗?”
“爸爸妈妈我都爱,就是不爱娘舅,因为你老是教唆诽谤!”
林大伟从主卧中间的杂物间里拎了一把铁锹和两把铲子出来,见状笑着说道:“只爱妈妈,不爱爸爸吗?”
杜秋洗漱过后正筹办回本身的房间歇息,却被杜春华叫住了,她从一个纸袋里拿出几卷毛线,问道:“小弟,你喜好哪种色彩?”
“爸爸我也爱你。”
注:书中时差以硅谷为参照点。
杜春华很快拿了一个拍照机下来了,杜秋接过来一看,内心出现了见到老朋友的亲热感,这是林大伟1991年为了拍摄儿子1岁生日照,特地买的尼康FM2,每年都要用它拍一次生日照,直到2008年才改成了数码相机,杜秋穿越前还偶尔拿它出去装逼――FM2外型美妙,坚毅耐用,被以为是机器单反相机中的佳构,在2016年的时候还备受胶片拍照爱好者推许。
一家人一边谈笑一边分开了房间,下楼的时候听完林大伟的报告以后,杜春华也是笑的前仰后合,说道:“明天早晨有个少儿话剧团要演出岳飞精忠报国的戏,这些词估计是谨言在看他们彩排时学会的。”
“我也觉着这个不错,看起来又慎重又有活力,能够直接穿在内里。”杜春华拿出一卷软尺帮他量腰围,等绕到背后的时候,她俄然问道:“小弟,你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