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接人[第1页/共2页]
以后没半年就说两人仳离了,队长虽没说甚么启事,但谁都猜的出来必定是那刘红的错了,厥后才传闻她哥曾经是队长的队友,为了救他受了重伤,不得已退伍了,以后便挟恩要人娶了他mm刘红,这才有了前面的事。
被他这么一敲,张新总算醒过来了,忙想自我先容来着,这一开口就成了如许,“嫂…………嫂子………我…………我叫张………张新,你能够叫我小…………小张”
那到时两人一扎根下来,那他就能每天串门子,蹭饭吃了,自从那次在孙家吃完文秀的菜后,再吃别的真是吃啥都不好吃,没味道,他但是想她的菜想的都快流口水了。
真是连朴素的老百姓都不如,人家起码还晓得讲知己知己呢!
等两人都坐定了,他看到张新一脸呆愣的神采,立马不耐的脱手敲了下他的脑袋,“你小子干吗呢?眼晴往哪放呢?谨慎我奉告你队长去”
“不客气,不客气,今后嫂..........你有甚么事都能够找我的”
他的这话让文秀法法接,只能转移话题道,“我有些累了,你能先带我去王石那吗?”
呜呜.........他也想谈工具了!
唉,往不不堪回顾。不提也罢………………………
听到张新的问话,回过神来的王子善脱手整了整衣帽,抬脚往文秀站的处所走去。
这小子真是找死,连他都不敢这么看文秀,就怕他那醋桶哥们,这小子倒好,直凤勾勾的盯着。小眼都不带眨一下的,如果被晓得了。那不是出大事了!
就在王石焦炙又暴躁的等候中,文季终究在坐了三天的火车后,达到了目标地。
听归听,他们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态来对待的,不是不信队长王石,而是之前他阿谁工具叫刘红的太着名了,来到这里没三天就跟别的军嫂吵起来了,启事就为了一颗葱,真是令人无语!
论样貌,那刘红连她的脚指头都比不上呢,更别说身材了,在她向他走来时,他仿佛看到了不道光,暖和的光。
天阿,这将来嫂子不但人长的都雅,连说话声音也这么好听,让他听的内心一阵舒麻舒麻的,浑身镇静极了。
不晓得,王石穿起戎服来是甚么样的,是不是很帅呢?
看到他这么丢人现眼,王子善怕给文秀留下不好的印象,忙在一旁解释道,“这是采买司机张新,你能够叫他小张,今后想买甚么东西能够找他带就行”
这小子,真是不想混了,害他也在一旁干焦急,就怕出甚么不对,他苦心策划的饭就要飞了。
文秀只是看着两人的互动,听到自我先容也回应道,“你好。我叫文秀,明天真是费事你们过来接我了”
唉!这队长如何运气这么好阿?都二婚了还找的这么好的,那让他们这些孤家寡人的可如何才好?
刚好听到副队说要搭便车来接人,大伙便给了他一个任务,那就是提早探好军情,以便备好作战打算。
以是阿,传闻要再来一个嫂子了,他们第一设法就是:完了,又要再来一个刘红了?
没体例,谁叫阿谁刘红之前给大师留的暗影太大了,总不能让厥后的文秀背着吧?
要不是从戎,他能够还在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像浩繁大族后辈到处玩,到处周游了,何至于被派到王石的队里,做他的部下被每天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