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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三头人身神[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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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代《山海经》中有如许说道: 原文:在昆仑山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是实惟玉帝之下都,在昆仑九重山顶上,有神陆吾,司礼管之.这个神型状如老虎身材而九条尾,人的面孔而虎的爪子;是神也,司天之九部及帝之囿院办理。与那开通兽分歧之处,开通兽九头九尾而虎身,人的面孔,专门卖力看管昆仑山九重九大天门,是为山之神兽,又为保护之神,护法之神。

来到弱水河边抬头一望,公然看到水中三个山岳,三青鸟的家就住那边,远远还能见到树上栖息着一只大鸟,三个身子长着一个头,非常奇特,吵嘴相杂的毛羽,红色的头颈,其状就如乌鸦,又不由猎奇惊奇,便问大鵹。

大鵹说道:“照大家间的目光看起来,你所说的话,自是有正理,应当说偷药有罪的。为何要说有罪呢?就是防恐别人要仿效施为的原故。但是,依神仙的天眼看起来,不是如此。世上统统,不过命耳。一小我被凶手杀死,或者被水患淹死,或者被岩石压死,同是一死。被凶手杀死的,说凶手有罪;被水患淹死、被岩石压死的,亦能够说水与岩石都有罪吗?如果说凶手是人,成心识的,以是应当和他计算。水与岩石不是小我,是无认识的,没法能够和它计算,以是只能罢休。那么试问,这个淹死的、压死的人,还是命该死呢?还是罪该死呢?如果说是罪,罪在那边?如果说无罪,为何会得死?只好归之于命了。淹死、压死既是命,那么被凶手杀死,难道亦是命吗?天定之谓命。既然是命,既然是天所定,凶手的罪在那里?杀人尚且无罪,偷一包药,更值得甚么?以是没有必然之性可言,而仿效者也无效。世人也不能如许行之。”

又有神兽焉,其状模样如羊而有四只角,名叫土蝼,如遇有死人或者被它进犯而死的人,它就食之,是为昆仑中之凶兽,有昆仑山大仙神保护,此兽不出山外,不能为恶也。又有鸟焉,其状如蜂,大如鸳鸯,名叫钦原,蜇了鸟兽,鸟兽则灭亡,蜇了树木,树木则枯萎而死,蜇针其毒大如九大凡毒,神仙也难辟之。但此鸟不会无端进犯人。

张玄楚听了这番话,口中虽无话可说,但心中总仍觉得是非。过了一会儿,只闻声四周水声汩汩,本来已到弱水中间过了。船到弱水劈面,飞行速率其行更快,不一时便抵昆仑玉山下。

少鵹说:“这个三头人之神,是专门服侍琅玕的。他的身材上长有三过脑袋,他们三个头的五官是相通的,呼吸时,一口气,会同时呈现在三个鼻子中收支,一个老袋上的眼睛看到的东西,别的两个脑袋也同时会看到,一张嘴吃的东西,而两张嘴都能获得满足,也就不馋了,他们所住在三身国度,此人是三身国度修成之神仙。”

当下大众仍下皮船,张玄楚看那弱水,清并且浅,不信赖它有力不能负芥之说。手内刚有一块已破之巾布,抽了两缕投下弱水去,公然立即就沉到底,方知此传说可托。弱水不能载物也,但又想到那皮船盛为奇特。

又有草焉,名叫薲草,其状如葵,其味如葱,食之已劳.在河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无达,赤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氾天之水.洋水出焉,而西南流注于丑涂之水.黑水出焉,而西流于大杅,是多怪鸟兽。

又说道:“那山里另有一种大鼠,属火之鼠。生体约有百斤重,毛长二尺不足,其毛细如发丝,色彩纯红色,不时跑到山外。如果拿了水赶去浇在它身上,它立即就死;取了它的毛织成布匹,能够做衣服。肮脏以后,只须用火燃烧衣服,立即光亮如新,以是叫作火浣布。某等三兄弟所穿的是鸟羽,最怕是火,未曾到那边去过,究竟有没有这类白鼠,不敢肯定,不过传闻罢了,只要别的神仙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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