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成人物了[第1页/共2页]
“这是甚么肉?”林帆问道。
要晓得,即便是几十年的猎户,都不必然能猎到鹿。
“到时候,能卖多少钱,你看着抽一点!”
归去的时候,去逮兔子的处所看了一眼,成果有两只蠢兔子进笼了。
可现在,这个墨客能打猎了,并且还猎到了一头鹿,日子变好了,这凭甚么?
并且,顾长云确切没说错,这鹿肉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吃的,除非大鱼大肉将身子养好了,不然虚不受补。
昨晚这统统后,他便背着鹿肉分开了。
林帆猎到了鹿,沈妙衣也风雅的将家中的米面全下了锅,将最稠的那碗递给了林帆,本身的那碗米糊异化着野菜。
目测,这只鹿王体重起码在三百斤上,个头在两米多,这玩意就是一个小型的推土机,那头上锋利的鹿角更是个大杀器,凡是被撞到,最轻也是个肠穿肚烂。
遵循现在的粮价,两斤米也就十几文钱,不到一只兔子钱。
顾长云有些不要意义的道。
接连三道破空之声响起,林帆手中三只弩箭直接射穿了那鹿王。
“恰好一公一母,你好好养起来,时候长了,比你出去挖野菜赢利!”
不过,本身射了三箭,这鹿王即便再壮,也是死翘翘了,是以,上树保命才是林帆的最优解。
“在商言商,没你的门道,这些肉出不了手,到最后都得瞎我手里,你如果不要钱的话,那你拿条鹿腿当酬谢吧!”
“你可知白日宣淫是甚么意义吗?”
林帆没说话,只是喝到了一半便不喝了,将碗递给了沈妙衣,随后大口吃起了鹿肉。
当得知林帆杀了一头鹿的时候,四周的村民面色窜改不一,有的人眼中尽是恋慕,有的人则满脸的怨毒。
听到这话,林帆一时候不晓得该说些甚么好,没想到本身这小媳妇竟然是个小财迷,只是这小财迷可难为坏了本身的小兄弟啊!
随后,林帆便开端列出了明天进城需求买的东西,米面盐巴等物质,列完后,饭也做好了。
一个小时摆布,完整的鹿皮被林帆剥了下来。随后它开端切鹿的四条腿以及肥硕的鹿身,最后将鹿头以及那根东西也剁了下来,将这些东西全数包进了鹿皮当中。
一来是鹿不好碰到,第二便是鹿这玩意头顶的角杀伤力太大,一旦被顶到,便能够全村吃席了。
和顾长云达成商定以后,林帆背着东西回到家。
“你要不拿到城里卖掉吧!恰好我有门路!”
只是,吃着吃着,林帆感遭到了不对,他猛地夹了一下腿。
过了一会,林帆从树高低来,开端循着血迹走,走了没多大一会,便找到了那只鹿王的尸身。
山路峻峭且波折横生,这只鹿王更是三百多斤,想要全数带归去,也就只能想想了。
林帆认出了此人,顾长云,曾经当过兵,退伍以后回到了村庄里,曾经是村庄里最短长的猎户,只是跟着年纪大了,旧伤发作,上不了山了,这才清算起庄稼来了。
“你这孩子,不愧是读书人,讲究,那叔也不跟你客气了,能给你卖出去,你就送叔两斤米就行了。”
沈妙衣的做饭技术不错,滋味恰好,而这鹿肉也好吃,脆脆的,一点不腻。
“妥嘞!”
“就那根长长的东西啊,那肉你不是说要去卖掉吗?我看到这上面没有多少肉,就把他给做了。”
逮着两只肥兔子以及一大包鹿肉,林帆下了山。
望着地上剩下大半的鹿肉以及鹿下水,林帆还是有些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