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成人物了[第1页/共2页]
见到林帆返来,沈妙衣蹦蹦跳跳跑了出来。
归去的时候,去逮兔子的处所看了一眼,成果有两只蠢兔子进笼了。
沈妙衣仿佛小鸡啄米普通,谨慎翼翼的接过那两只兔子,冒死的点着头应道。
当得知林帆杀了一头鹿的时候,四周的村民面色窜改不一,有的人眼中尽是恋慕,有的人则满脸的怨毒。
一刹时,林帆直接将这玩意装进了口袋当中。
此时,一长着络腮胡的男人道。
林帆晓得,他捡到宝了,光是这婴儿拳头大小的东西,要比这一头鹿还要贵!
“行,顾叔,宜早不宜迟,我们明早去城里吧,气候这么热,这东西不耐放!”
“在商言商,没你的门道,这些肉出不了手,到最后都得瞎我手里,你如果不要钱的话,那你拿条鹿腿当酬谢吧!”
目测,这只鹿王体重起码在三百斤上,个头在两米多,这玩意就是一个小型的推土机,那头上锋利的鹿角更是个大杀器,凡是被撞到,最轻也是个肠穿肚烂。
沈妙衣看向林帆的后背,直接惊奇的合不拢嘴。
听到这话,林帆一时候不晓得该说些甚么好,没想到本身这小媳妇竟然是个小财迷,只是这小财迷可难为坏了本身的小兄弟啊!
不过,本身射了三箭,这鹿王即便再壮,也是死翘翘了,是以,上树保命才是林帆的最优解。
并且,顾长云确切没说错,这鹿肉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吃的,除非大鱼大肉将身子养好了,不然虚不受补。
林帆猎到了鹿,沈妙衣也风雅的将家中的米面全下了锅,将最稠的那碗递给了林帆,本身的那碗米糊异化着野菜。
林帆没说话,只是喝到了一半便不喝了,将碗递给了沈妙衣,随后大口吃起了鹿肉。
遵循现在的粮价,两斤米也就十几文钱,不到一只兔子钱。
如此,也能晓得这家伙为何见了林帆不跑,反而要直接弄死本身了。
“哈哈,叔如何能占你的便宜呢?”
“你这孩子,不愧是读书人,讲究,那叔也不跟你客气了,能给你卖出去,你就送叔两斤米就行了。”
“妥嘞!”
随后,林帆便开端列出了明天进城需求买的东西,米面盐巴等物质,列完后,饭也做好了。
“妙衣?”
“小帆呢,你这鹿肉这么多,你也吃不上,并且这东西阳气太盛了,我们这些整天吃糠咽菜的人,身子虚的很,吃不了这玩意。”
“这是鹿皮,你猎了一头鹿?”
“这是甚么肉?”林帆问道。
接连三道破空之声响起,林帆手中三只弩箭直接射穿了那鹿王。
而后夹起一筷子肉看去,发明那肉闪现圆圆的形状,几近满是软骨。
“嗯嗯!”
不过,对于这些人,林帆没有好脸,但也没有坏脸,这些人没帮过他甚么,但也没害过他甚么,正所谓君子论迹非论心。
成年马鹿体型在二百多斤,高约一米八几,但这只是鹿王,能将别的一只不弱于他的雄鹿给干死的那种。
林帆看了一眼天气,发明还早,而后便用刀直接剥皮,只是,当剥到鹿的生殖器部位时候,一个拳头大小的东西吸引了他重视。
昨晚这统统后,他便背着鹿肉分开了。
过了一会,林帆从树高低来,开端循着血迹走,走了没多大一会,便找到了那只鹿王的尸身。
“到时候,能卖多少钱,你看着抽一点!”
本日的运气爆棚,再想猎到一头鹿,还不晓得甚么时候,而颠末一早晨,这鹿肉便会被山里的野兽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