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南云县到了[第1页/共2页]
“我们先去城门看看吧。”凌风并没有发明沈玉的非常,他的视野从远处的城门处收回,扯了扯肩膀上的包裹,迈腿持续进步。
谈天还在持续,沈玉就着老板娘的科普,一碗寡淡有趣的面倒也吃喷香,她用心的记下了老板娘说的那些关头地点,时不时也会提出就教,获得老板娘的答复更是面露感激,非常拉了一波老板娘的好感。
沈玉谢过大叔,记下对方儿子的地点,这才与凌风一起上路。
“对了,”他好似才想起甚么,俄然道,“我儿子在县城旅店做工,你们如果有甚么也能够去找他。”
等沈玉和凌风洗漱结束,大叔已经将早餐端到堂屋的桌子上,“你们从速趁热吃。”
以是,在羽翼未丰之前,需得韬光养暗淡中策划,不能让本身堕入险境——只要活着,才有资格谈其他。
“天亮了,大抵........”沈玉想了想,“快到辰时了吧。”
南云县是周边几个州府的交汇,来往人多,交通也相较便利,它的特别地理位置,必定比普通县城繁华。
吃过早餐,两人向中年大叔探听了一些关于县城的事情,便清算东西筹办分开。
中年大叔看着铜板眼睛都亮了几分,乐呵呵道:“我也没有亏损。”他说着,接过铜板,宝贝一样揣进怀里。
老板娘俄然靠近沈玉,抬高声音, “我跟你说,南云县因为来往客商多官府在治安方面很下工夫,加上县令大人管理有方公道忘我,我们这里比较安然,很多地痞地痞都不敢过分,但没有背景的生面孔还是会被欺负,”她朝某个方向点了点,“瞥见那人没有?碰到他尽量绕远点。”
沈玉看到不远处城门下的人影、马车,才逼真的感遭到,今后,本身就要在这个天下糊口,一时候,竟是有些恍然。
两人穿戴整齐出了房间,便见大叔已经在院子的菜地里忙活起来,看到他们两人,热忱的打号召,“你们起来了?睡得可好?饿了吧?昨晚本来
此时快过晌午,前来吃面人很少,老板娘不忙,与沈玉聊了几句感觉对方颇对本身胃口,干脆坐在了她的劈面,侃侃而谈。
南云县只是一个县城,天然比不上原主地点的府城,但作为一条首要的交通关键,颇受行商的喜爱,很多时候,他们都会挑选在这里中转或者买卖,每天来往的商客不堪列举,生长的非常不错,周边的一些州里也受益很多,也有很多人来这里寻求机遇,她影象中,沈家在这里也是有一处财产。
时价暮秋,天气本就亮的晚。
沈玉见他焦急,从速道:“明天我问过大叔,这里离县城只要两个时候,我们只需下午赶到就行,不焦急的。”
以是,最明智的就是避开沈家追求生长。
沈玉深吸一口气,统统从长计议,她得好好想想。
凌风从速下床,他可没健忘还要赶路呢。
并不是说本身今后与沈家划清边界,与那两人井水不犯河水,仇,是必定要报的,本身成为原主,有了重生的机遇,从今今后她便是原主,便是书中的沈玉,他们欠原主的,她自是要更加讨要返来。
沈玉和凌风谢过对方以后,也没客气,端起碗便吃了起来,他们是真的饿了。
这里明显是最合适落脚的处所,人流量大,机遇多,可也更轻易碰到沈家的人,现在的沈家是甚么环境原主不体味,但作为读者的她,倒是再清楚不过,那些人不管是被逼迫也好,装傻也罢,内心不平也有,或者不知情,但被对方办理的服服帖帖倒是不争的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