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南云县到了[第1页/共2页]
“天亮了,大抵........”沈玉想了想,“快到辰时了吧。”
沈玉和凌风谢过对方以后,也没客气,端起碗便吃了起来,他们是真的饿了。
因为有大叔的指导,他们没有绕道走官路,而是沿着村庄的一条道走,传闻,这条路比起官道要近了半个时候,但刚下完雨,土路泥泞,还是降落了速率。
并不是说本身今后与沈家划清边界,与那两人井水不犯河水,仇,是必定要报的,本身成为原主,有了重生的机遇,从今今后她便是原主,便是书中的沈玉,他们欠原主的,她自是要更加讨要返来。
沈玉听地很当真,不时点头拥戴,尊敬的态度让老板娘非常受用,更给了老板娘莫大的鼓励,翻开话匣子的她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让沈玉对这边的环境有了必然的体味。
幸亏他们的运气很好,明天还是乌云密布阴雨绵绵,今每天就放晴,不消担忧再次被淋。
以是,在羽翼未丰之前,需得韬光养暗淡中策划,不能让本身堕入险境——只要活着,才有资格谈其他。
沈玉看到不远处城门下的人影、马车,才逼真的感遭到,今后,本身就要在这个天下糊口,一时候,竟是有些恍然。
凌风从速下床,他可没健忘还要赶路呢。
两人在城门口漫步了一圈,最后去了一家面摊,点了两碗最便宜的面,沈玉一边吃一边与面摊老板娘聊了起来,而凌风,则是在一旁温馨的吃着东西,只是耳朵倒是专注的听着两人的扳谈。
走之前,沈玉又拿出几个铜板给对方,“多谢大叔的收留,让我们兄弟二人有个容身之所。”
大叔已经早院子里忙活起来,看到他们两人,热忱的打号召:“你们起来了?睡的可好?昨晚本来要叫你们用饭的,没听到房间有动静,猜想你们赶路太累睡着了,也就作罢。都饿坏了吧?早餐热在锅里,你们先洗洗,我这就去端出来。”
中年大叔看着铜板眼睛都亮了几分,乐呵呵道:“我也没有亏损。”他说着,接过铜板,宝贝一样揣进怀里。
南云县只是一个县城,天然比不上原主地点的府城,但作为一条首要的交通关键,颇受行商的喜爱,很多时候,他们都会挑选在这里中转或者买卖,每天来往的商客不堪列举,生长的非常不错,周边的一些州里也受益很多,也有很多人来这里寻求机遇,她影象中,沈家在这里也是有一处财产。
南云县是周边几个州府的交汇,来往人多,交通也相较便利,它的特别地理位置,必定比普通县城繁华。
“嗯。”凌风应了一声,手上的行动倒是没有涓滴停顿,越是邻近目标地,越是有些焦急,早点进城,多体味一些环境也好。
只是.......
以是,最明智的就是避开沈家追求生长。
谈天还在持续,沈玉就着老板娘的科普,一碗寡淡有趣的面倒也吃喷香,她用心的记下了老板娘说的那些关头地点,时不时也会提出就教,获得老板娘的答复更是面露感激,非常拉了一波老板娘的好感。
她不敢赌,也不能赌,她敢必定,如果被马文韬他们发明她并没有被毁尸灭迹,定然不会放过本身。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皱眉。
沈玉也回过神,从速跟上。
固然,明眼人都能看出分歧逻辑之处,但谁让作者是配角的亲妈呢?管她合不公道,如许的行动对不对,三观正不正,只要配角能一起高歌大进,苏爽到底,读者看的舒坦情愿费钱,其他的,首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