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玉麦[第2页/共2页]
“实不相瞒,白某从商多年,各种可入口的粮食我都见过,唯独这玉米还是第一次吃到,既然娘子说这是本身培养出来的,那便是第一无二之物,若能将玉米献给圣上,带入都城,所带来的财产定是王娘子情愿看到的。”
王月说:“这些本来都是长在这里的野生玉麦,有一部分我已经培养好了,不过这才是第一步,今后每年我都会精选种子,等终究闪现出的玉米才是最好的。”
“咦?如何有点像白家那二傻子啊?”
本日王月带白烁来山上看田,白羽羡则单独打猎去了,现在的他也不再用之前的木箭,换成了铁箭,此次他冒险去往山顶,但愿能找到好一点的猎物。
现在她的买卖越来越好,不免会遭人妒忌,如果被故意人告发,她的玉米田恐怕要遭殃。
“那你有没有受伤啊?你浑身都是血。”王月没故意机理睬地上的豹子,想起白羽羡曾经给她看过的后背抓痕,她便心疼不已。
不晓得谁带头先喊了一声,世人纷繁转头看去,只见门路上,一个薄弱的身影扛着两只大兽向火线走去,一起上沾满鲜血,非常渗人。
现在的山路她也非常熟谙了,玉米地点的位置在山腰处,这里浅显村民不会来,山顶猎户不奇怪,她与白羽羡在这里的光阴倒也温馨。
“没题目。”
“那好吧。”王月弯下腰,从下来拿出了一根生的玉米棒给了他,“这个就先给公子拿归去观赏观赏吧,若三今后公子还情愿来的话,我就带你去看我的地步,玉米的莳植体例只要我晓得,到时候玉米真的引入都城,我王月要拿大头。”
王月两眼放光,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呀!王月内心偷乐,她不要脸的操纵了白烁一下,面上安然自如:“那就多谢白公子了。”
三日以后,白烁践约而来,王月便带着他来到了白龙山。
“天啊,真的是豹子呀!”爱财如命的白老娘见到这上等外相眼睛都放光了,达官贵族最喜好这类猛兽的外相了,拿到镇上去卖,定能卖个好代价。
“听白家老娘说,她这儿媳妇明显一分钱也没有,却在镇上裁了高贵的布料做了衣服,她经验媳妇反而被说说话不自重,你看这是甚么事嘛。”
现在,赢利才是最首要的。
几个爱嚼舌根的妇人们便猜忌着说。
白羽羡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与本身媳妇儿说话的这个男人,现在的他只要瞥见有人靠近王月,他便浑身难受,非常腻烦。
他们见面的次数未几,白羽羡更是没有说过话,白烁有些惊奇,为何这王娘子的丈夫对他这般有敌意?
“阿城,你这是......”王月有些语无伦次,这就是给白羽羡换上铁箭的能力吗?
白烁说道:“本来是有的,现在已经处理,家父派我出来也算是一种历练,今后的日子我也会长居川凌镇。”
“你们说这是卖了甚么东西这么贵呀,那么大个荷包,装满了银子。”
毕竟劳动力只要他们二人,另有很多野生的玉麦没有开辟完,对于玉麦的措置王月都是用来磨成粉做粥的,完整的玉米便会蒸煮了卖。
“王娘子,鄙人没有别的意义,这些钱你拿着,就当是一点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