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1页/共2页]
奉之站起来讲道:“您的意义是秦王不会见怪?”
奉之昂首看了一眼易天,小声说道:“这是皇权瓜代的时候呀,皇上较着是想将帝位传给太子的。”
小尾巴还是不远不近的坠在前面,俄然,他停下脚步眉头一皱,暗道:咦,这不是去枫林郡城的路。
奉之的初志并不是拿女儿去做甚么买卖或者说去凑趣秦王,而是至心为了女儿考虑,他这些年来仕进也获咎了很多人,易天惊骇有一天本身如果赋闲,就连女儿也会遭到抨击,如果有了秦王的庇护,那么女儿才气真正的安然。
“哈哈!”易天说:“”那你感觉如果太子做了天子,将会如何对待胡人,我们这些长年与胡人作战的人会是甚么了局?”
这时郡守府却大乱了起来,大蜜斯失落了,就在秦王将近到来的时候失落了。仆人们都在内心抱怨大蜜斯:嫁给秦王有甚么不好,繁华繁华锦衣玉食,她就这么跑了,我们可惨了。
但是太子继位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俄然,奉之暗自心惊:莫非易郡守是想……
正在秦王喝着苦茶忧国忧民之时,一个魁伟的中年男人走上前来,小声的说道:“阿谁尾巴还在跟着,已经跟了半天了,不知想要干甚么。”
这支商队分歧于别的商队,他们的货色未几,但是人却很多。领头的是一个三十岁摆布的年青人,看其气度,不像是一个贩子,倒像是一个将军,威武不凡。或者说他更像一个贵族,就算在这乡野茶铺,另有一个穿戴士子衣冠的年青人奉侍着,不过那人固然穿了一身士子衣冠,但她那傲人的身材和如雪的肌肤无不申明她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美女。
茶水有些苦涩,但是仿佛只要在这乡间小道上,喝上一杯苦茶,看着来去仓促的行脚贩子和一些面黄肌瘦的力夫,才气体味到天下的实在,体味到胡人的可爱。
秦王心道:真应当让那些大腹便便的帝都官员来看看,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讲永久都是一些数字罢了,他们对胡人的态度永久都是因为政治身分而窜改,他们当中又有谁真的体贴过百姓的死活。
而正在此时,一条乡间小道上,一支已经走了好久的商队,瞥见路边一个茶铺,停了下来暂做休整。
大队人马敏捷清算安妥后,驾着马车走了,商队行路的速率并不是太快,也不算慢。
奉之沉默不语,他当然晓得太子的政治偏向,太子如果顺利继位,那必定是先与胡人媾和,集合兵力应对赵国,本身等人就算不被送给胡人解气,也会被闲置,不晓得这辈子另有没有机遇与胡人较量。
“固然不会真的见怪,但也是要一个交代的,不然秦王的面子如何过得去。”说着易天将手中刚写好的折子递给奉之。
易天固然官职不大,但是在这北疆地区也是能说上话的,手上有些兵马,而秦王身为天子的儿子,但是却志不在皇位,他想要的是封狼居胥,让大凉的马蹄自在的在大草原上奔驰,为大凉开疆扩土。
奉之谨慎翼翼地推开房门走了出来,却瞥见易天正在练习书法,心中甚是惊奇:秦王顿时就要到了,女儿跑了,他如何另有表情练习书法。
“哈哈!”易天看着奉之有些欣喜的说道:“好,这就对啦!记着,我们尽忠的是大凉江山,不是哪位皇子,我们的仇敌是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