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起兵[第2页/共2页]
李自成缓缓展开眼睛,鼻子另有些不畅,喉咙收回降落声音。
不管是打土豪抢大户还是分地步分金银,说到底都是无益出产的权宜之计,想要真正处理粮饷题目,要么像东汉末年的曹操招募流民垦田种地,要么像建奴如蝗虫般打劫大明。
为先牌谕文武官等,刻时度势,献城纳印,早图爵禄;如执迷相拒,许尔绅民缚献,不唯倍赏,且保各处生灵;如官兵共抗,兵至城破,玉石不分,悔之何及?!”
在老营前面是三万余人的辅兵,他们身上披着薄薄的棉甲,棉甲多有破坏,手中兵器也多有破坏,不过再看身前的流民,他们或许能稍感欣喜。
这三拨人马的设备也是大相径庭。
“到了山西,日子应当好过了吧,”
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那首儿歌是如许唱的。
大顺天子脾气谨慎,趋于保守,他只想保住陕西,在西京安稳做天子,但是他的部下们明显不如许想。
李自成本来是条不近女色的豪杰,在男女之事上一向保持着底层劳动者的浑刻薄德观。
大学士与智囊分歧以为,此乃黄道谷旦吉时土黄冲龙煞北宜兵事。
这一幕明显不是李闯个人所愿看到的。
除了车辚马萧,郊野之上再不见一个百姓身影,只要三五成群的孩子远远躲在城墙上面,昂首用惊骇而等候的目光打量着这群军容不整的流寇。
不当差,不纳粮,大师欢愉过一场。
大顺都城西京。东郊官道。
崇祯十七年,大顺永昌元年,正月初八。
三万老营精锐簇拥在大顺天子李自成御驾四周,淡然谛视着苍茫大地。这些老营精锐无不是百战余生,跟从闯王走南闯北。
想到这里,李自成不由哼起了秦腔,信马由缰,朝东走去。
那就只要一条路可走了。
人数达到十万之众的大顺军。辅兵占三成,流民占三成,而真正具有战役力的老营精锐不过四万人。
“皇上,时候到了。”
诞我圣主,体仁好生,义旗一举,海宇归心。渡河南而削平豫楚,入关西而囊括三秦。安官抚民,设将防边,大业已定。止有晋燕,久困汤火。不忍坐视,特遣本首于本月二旬日,自长安领大兵五十万,分路进征为前锋;我主亲提兵百万于后。所过涓滴无犯。
“自古帝王荣枯,兆于民气。
古都西安城墙下,一群身材孱羸,骨瘦如柴的小孩正在大顺军走过的路面上寻寻觅觅,但愿能捡到几粒雄师散落的粮食。
“开端吧!”
四万老营身披重甲,手执精美顺刀长枪,还人腰间吊挂着从明军缉获的三眼铳,另有马队万人,每名马队都是一人数马,作战时轮番乘骑。
颠末在秦地长达半月的烧杀掳掠,在将西安四周州县打劫一空后,大顺军终究筹集粮饷数十万,做好了打劫山西的筹办。
传闻当明天子的原配夫人――大顺王朝的高皇后――边幅丑恶,体壮如牛,一顿饭量是浅显士卒的两倍,是典范的陕北妇女。
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束大小都欢腾。
尘凡滚滚的官道上,旗号蔽空刀剑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