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第2页/共4页]
固然她多次跟他夸大她和方澄只是朋友,范玄叡还是还是刚强地对峙己见,乃至还说:“就算你们现在不是男女朋友,今后也必定会是,我这辈子必然要看到你们牵手!”
固然她感觉她与方澄只是纯真的闺蜜干系,但在芳华期这个小鹿乱闯充满与爱情因子暴躁的期间,走得近的男女两边不管他们之间是否清明净白,总轻易被人以为他们有含混的怀疑。
写文最欢愉的事莫过于遇见一个知己的伯乐,这一点在温一阳上了高中后特别有很深的感悟。
自从大学分开c市去到了外埠的黉舍后,温一阳就没有再吃过这么好吃排骨饭了!
当时她就迷惑,又不是她的错,她到底跟方澄道个毛歉啊!
白晴花闻言一副见了鬼的模样,她走到温一阳的面前,一巴掌拍在她桌子一角上,道:“我说,妳明天真的很奇特耶!”说完,便昂首对着一旁的卢莎莎道:“莎莎我跟妳说,她明天真的很怪!自从英文课时睡了一整节醒来后,一下发楞一下笑的,连明天最后一节是甚么课明天礼拜几都不晓得,妳说她是不是睡傻了啊?”
方澄也是温一阳身边除了白晴花以外在大学时另有在连络的朋友,实在称得上是她的“男闺蜜”。
完了,数学班仿佛是六点整的课啊!
问了白晴花后,温一阳才晓得本来另有一堂语文课就放学了。
温一阳又愣了一会后才想起来,没错,她初中时的确补了一阵子的数学,不过是礼拜几补她倒是忘了,还好卢莎莎提示了她。
身边卢莎莎眨了眨眼道:“就说她被梦中的帅哥勾走魂了。”
不过这套体例放在集合了市内优良门生的市一女里,便只要四个字能描述……
方澄是北心九班的男同窗,他的爸爸和温一阳她爸是高中同窗,豪情很好,是传说中的拜把兄弟。
这时白晴花已经收好了书包和卢莎莎一起走了过来,她看着低头当真写着条记的温一阳,感觉非常诧异,忍不住道:“阳阳妳竟然在写条记!妳之前上课不都在写小说的吗?”
温一阳毕竟还是赶上了数学班,六点整时,她正坐在课堂里一口一口地扒着补习班楼下买的排骨饭,幸运地瞇起了眼,没错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温一阳没有昂首,道:“嗯,我决定改掉这类坏风俗,今后今后主动地学习。”
正想着,课堂门口俄然传来一道道高跟鞋敲打在地板所收回的喀喀声,温一阳昂首一看,就见一名年约三十,穿戴玄色连衣裙的娇小女人已然站在了台上,这便是她初中时的语文教员陈教员。
温一阳很喜好她,因为她本身写作文时不喜好照着必然的框架,她更喜好阐扬本身的设想力并跟着本身的思路去写,陈教员对此老是予以支撑,乃至会赐与她很多很棒的建议,温一阳初二时就曾在她的指导下拿下了c市作文大赛初中生组的冠军。
成果闹得方澄恼羞成怒,好几天不理睬温一阳,最后还是温一阳主动去处他报歉才处理了这事。
帮要好的几个女生打保护那是常有的事,特别抓那些班上爱奸刁拆台的男同窗起来也是她常干的事。
在白晴花猜疑的目光下,温一阳淡定地回过甚来翻开语文讲义,只见页面上除了有几道色笔涂过的陈迹外,根基上通篇干清干净,就连用圆珠笔写的笔迹都只要寥寥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