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吃肉品酒敬太白[第1页/共2页]
芩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主报酬何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我尝尝。”说着,一清抓过他手里的葫芦悄悄的舔了一口,她感受没甚么,又喝了一小口。“啊。。。是很辛辣,不过感受身材热了很多。”
“没事,没事。记得有个小牲口说,这羊腿要趁热才好吃,冷了羊油就腻了。”
扬子旭停下了嘴,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又对她身后的豪杰努努嘴说:“我当然吃不了,不过那不是另有豪杰和彩衣了吗?一会剩下的喂它。”
一清羞怯一笑,从身上的百宝囊里拿出一个木碗,倒了满满一碗,然后把葫芦扔给他。
古来圣贤皆孤单,唯有饮者留其名。
“没有,我再想我用甚么器皿喝酒呢?”扬子旭自发失态,忙低头粉饰的说。
“你不是一起抱着酒坛子了吗?你不晓得好喝不好喝?”扬子旭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
杨子旭弯着腰,举着半只羊腿对她笑道:“给,这半个羊腿大,我还没咬呢。”
钟鼓馔玉不敷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陈王当年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扬子旭回想着之前和亚曼一起在雪中追逐嬉闹的场景,不由触感生情,随口咏道:“
一清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双手揉捻着鞋上的云纹,瞪着斑斓的双眼看着他说:“你一小我能吃那么多呢?”
扬子旭忙转到另一边,拿出葫芦,喝了一口酒说:“没事,没事,这羊腿趁热吃才好呢,冷了羊油就腻了。”
“谁呀,是谁在说话?”扬子旭用心假装不知,四周看了看,实在内心笑的已经满地打滚。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天生我材必有效,令媛散尽还复来。
扬子旭心说,谁和你是知己,且。他昂首看着面色微醺的一清,不由有点痴了,本来这小羽士喝多了也挺标致,他越看,一清脸上越红。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杨子旭现在已经醉了五六分,他撇了一清一眼,说道:“小丫头,可有兴趣与我舞剑?”
杨子旭体贴的说道:“慢点吃,别烫到。”
“感谢杨大哥。”说着,她接过手中羊腿,不顾烫嘴,大嚼了起来。
“对了,杨大哥,我喝口酒能够吗?”
一清见了,不由满饮烈酒,击掌大喝:“好一个将进酒,君莫停。好一个与尔同销万古愁。”
杨子旭烤了一会,他先把一条大些的羊腿扔给了豪杰和彩衣,然后抱着另一条羊腿坐到了正在打坐的一清中间。
一清听了,连咬两口羊腿,然后喝了一大口酒,“嗯,好香,好酒。真是酒要知己,肉要趁热。”
一清看着他纯真天真的脸庞,俄然感觉他实在并不是那么讨厌,岂止如此,他浅笑的模样如何让本身有些心神不宁呢。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杨子旭收起萧,说道:“我故乡的小曲罢了,名字叫‘追梦人’。”
一清现在已经听得痴了,半晌她问道:“这曲子是甚么名字呀,这么好听,之前没听过。”
五花马,令媛裘。
一清发觉杨子旭的目光,嗔道:“你看甚么,我脸上有酒吗?”
扬子旭接过葫芦,放在嘴里,顿觉一阵津汁香气传入口中,心中暗想:这小羽士的口水那么香,这算不算是接吻了呢?随即脸上一红,难掩失态,只好拿动手中羊腿,站起家形,左手抓住葫芦,右手以骨当剑,口中大声诵念,身形随之舞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