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第1页/共2页]
重生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喝酒,不过宋铮没有任何不适的感受,很明显,之前的阿谁宋铮一样也是酒场妙手。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谈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来往的最好媒介,很快,本来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垂垂熟谙了起来。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颂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郑均撇了撇嘴:“瞧见没有,跟实际认怂的,这会儿都TM红了!”
看看四周,宋铮俄然明白了,为甚么陈宇凡和胡海全称这里是他们的老窝,台上的陈宇凡刚嬉皮笑容的说了一句“一首最美,送给大师”,酒瓶子差点儿飞上了台,这孙子持续臭贫的和台下的客人逗闷子,然后规端方矩唱了一首崔健的《一块红布》,博得了合座彩。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宋铮一昂首,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陈宇凡和胡海全在这帮人里头算是最普通的了,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学会沉默,就被拉进了风行音乐的圈子,更加不会因为对近况不满,脑袋里时不时的冒出一些希奇古怪的动机。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模样,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注水都难。”
“唱歌!”
许威的歌,宋铮一向都很喜好,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受,海阔天空,表情会俄然变得非常愉悦,现在也一样。
“给大师先容一下,宋铮,明天刚熟谙的小兄弟,带来给大师见见!”
台上的许威见了,本来还筹算再唱一首的,也停了下来,站起家,把吉他递给了宋铮,笑了一下,走人。
用郑均的话来讲:“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天然需求一个能够让他们把这个梦持续下去的处所,因而这家红星酒吧便呈现了。
关于本身的职业,宋铮也不晓得该如何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端庄的事由,如果卖唱算事情的话,他倒是勉强能够自称个流浪歌手甚么的。
宋铮笑了,固然算不上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上辈子打仗过很多这类人,对他们这些人的心态非常体味。
宋铮点头:“熟谙!之前一起在夜总会唱歌!”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明显,他们都是熟谙张园的。
高棋笑了:“我和他之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并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师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领,独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受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氛围都不一样了。
陈宇凡一句话,统统人的目光都集合在了宋铮的身上,宋铮晓得,推让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也没说甚么,非常干脆的站了起来,朝着阿谁小舞台走了畴昔。
“你还是演员啊?你方才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刚巧被瞧上了,我也闲着没事儿,就承诺了!”
他们一边对峙着本身的摇滚抱负,巴望获得社会的认同,但是却又不得不面对曲高和寡,顾影自怜的实际,有的人对实在际屈就了,唱起了那些他们之前非常鄙夷的歌,有的人持续死守,但终归会被残暴的实际打趴下。